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Nanyang People's Government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司馬恆
職能轉變,職責整合,職責加強,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市金融辦,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能轉變
職責整合
1、將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和原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
2、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的融資性擔保和小額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職責加強
1、加強政府應急、督查、信息等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2、加強政府決策專家諮詢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3、加強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相關工作。
4、加強行政複議工作。
5、加強行政調解工作。
6、加強促進金融穩定發展職責,強化行業監管,完善服務體系,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加強全市金融統計評價工作;加強全市金融人才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管委會)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市政府目標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歸檔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組織、協調政府部門和社會科研力量對市政府確定的重大專題、課題進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政府決策專家諮詢庫建設、政府決策專家諮詢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政務信息采編和分析,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寫《市政府大事記》。
(十二)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三)負責全市應急預案、體制、機制和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十四)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查備案及解釋工作;建立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有關制度;承擔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職責,負責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及培訓、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等有關工作;受理、審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受市政府委託代理市政府行政、經濟和民事訴訟,承辦市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負責指導全市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仲裁辦事機構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意見及政策建議;聯繫省級及駐宛金融機構,組織開展銀政企對接合作;協調推進域外金融機構引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全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市企業改制上市;負責融資性擔保和小額貸款行業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市金融風險,推動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六)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和信訪穩定工作。
(十七)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22個內設機構:
(一)南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研究室)。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負責或參與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調研活動的前期準備工作,參與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調研活動;對國內外、省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及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性措施和建議;負責對全市政府系統政策研究、決策諮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組織、協調政府部門和社會科研力量對市政府確定的重大專題、課題進行調研,提出決策性措施和建議;負責政府決策專家諮詢庫建設、政府決策專家諮詢組織協調服務工作;編髮《市長參閱》等刊物;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在綜合性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等文稿;指導和協調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二)南陽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室)。負責上級機關對市政府批辦件的督辦查辦;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擔與市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組織擬訂市政府辦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交市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
(三)南陽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目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市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目標的制訂、分解、管理和考評工作。
(四)南陽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負責全市應急預案、體制、機制和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指導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相關指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五)綜合科。負責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會議、秘書長(主任)辦公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文字和格式審核把關工作。
(六)市長辦公室(一科)。承擔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承擔市長在專業性會議上的講話和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承擔市長日常公文運轉工作,承擔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市長議事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
(七)二科。負責常務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常務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常務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八)三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九)四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五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一)六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二)七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三)八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四)九科。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方面的公文處理,承擔市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市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十五)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的管理、考核、獎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機關出國人員政審手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代管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指導工作。
(十六)信息科。負責向省政府報送南陽工作信息,負責組織、研究、編髮市政府決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輿情等政務信息,負責政務信息的編髮、分析和新聞聯絡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和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的信息工作。
(十七)文檔科。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歸檔和機要、保密、檔案及印章管理,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承擔《市政府大事記》編寫整理工作。
(十八)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規劃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區域網路、政府系統業務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承辦各縣(區)和市直各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請示,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舉報;管理市政府入口網站,負責全市政府網站、電子政務外網的協調、指導工作。
(十九)信訪科。負責機關內部安全保衛及所屬單位信訪工作,聯繫協調處理到市政府的民眾上訪工作。
(二十)政策法規科。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工作;負責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擬訂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工作計畫和安排,做好組織起草、審查協調和補充修訂工作;負責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的反饋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涉法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法制信息、法制宣傳和培訓;負責仲裁制度的推廣,指導協調仲裁辦事機構的工作。
(二十一)執法監督協調科。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執法工作;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問題,起草配套規定和答覆意見;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議;承擔協調市政府、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爭議和問題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指導行政執法檢查,受理行政執法投訴,糾正違法行為;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的認定、行政執法證件的審核、年審及日常管理;負責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相關工作。
(二十二)行政複議應訴科。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承擔行政、經濟、民事應訴和行政複議案件代理工作;承辦申請市政府賠償的行政賠償案件,辦理市政府有關法律事務;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完善行政調解制度,指導全市行政調解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派駐機構:派駐紀檢組監察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市金融辦
南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掛南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其黨務、人事、財務、後勤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承擔。
綜合科。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宣傳和政務公開工作;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調查分析全市巨觀金融形勢和運行情況;負責金融有關數據統計;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規範性檔案和其他重要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銀行保險科。配合、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加強全市銀行、保險機構的監管;加強與銀行、保險監管機構的聯繫、溝通、協調,做好相關服務工作;推進全市農村政策性和商業性保險業務的開展;協調推進全市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引進、設立和改制工作;組織開展銀政企對接合作,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指導全市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
資本市場科。牽頭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聯繫證券監管機構,為證券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促進全市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協調服務期貨市場發展;統籌推動全市企業改制上市,銜接企業上市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協調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兼併收購和再融資工作;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負責全市各類交易場所的日常監管、統計監測、違規處理、風險處置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金融穩定科(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金融穩定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打擊非法證券、非法保險和非法外匯買賣活動,協調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推進全市金融業應急機制建設;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工作,維護全市金融安全與穩定。參與地方法人高風險金融機構的託管、重組、清算、關閉和善後處置等工作;承擔南陽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融資擔保科。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各項扶持政策;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09名(含市政府領導行政編制、紀檢監察專項編制)。其中,市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8名(其中1名副秘書長兼任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紀檢組長1名;市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由市政府秘書長兼任)、副主任3名;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主任、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2名按副處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27名(含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名、紀檢組副組長兼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監察室副主任1名)。
南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南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為13名,機構規格正處級。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
現任領導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司馬恆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