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是南陽市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是南陽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南陽市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經過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主席團在代表中提名,大會通過。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可以任免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由主任會議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
現任河南省南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楊其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
- 外文名:Nanya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 成立時間:1994年10月26日
- 機關屬性:國家權力機關
- 現任領導:楊其昌
- 常設機關: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歷史沿革
組織形式
會議召集
人員編制
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三)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選舉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五)選舉省長、副省長,自治區主席、副主席,市長、副市長,州長、副州長,縣長、副縣長,區長、副區長;
(六)選舉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七)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八)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九)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十)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十一)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二)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三)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四)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十五)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