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縣醫療保障局

南陵縣醫療保障局

南陵縣醫療保障局是南陵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陵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南陵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陵縣
  • 現任領導:昂永根(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生育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
(四)組織執行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醫保支付談判機制,健全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疾病、醫務人員信息等資料庫。
(五)組織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制定全縣招標採購目錄,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擬訂智慧型化監管規程。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指導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藥品醫用耗材管理經辦機構開展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現任領導

局長:昂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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