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鄭紅廟山藥長圓柱形,表皮黃褐,鬚根疏生,肉質雪白光滑,去皮久不變色,蒸煮易熟,入口軟面,微香略甜。
202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南鄭紅廟山藥”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鄭紅廟山藥
- 產地名稱: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2020年第290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20年4月30日
- 品質特點:柱形根疏,皮黃內白,易熟軟面,微香略甜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品質
南鄭紅廟山藥長圓柱形,表皮黃褐,鬚根疏生,肉質雪白光滑,去皮久不變色,蒸煮易熟,入口軟面,微香略甜。
內在品質指標
產地環境
南鄭區位於陝西省西南部,地處漢中盆地與巴山山區過渡地帶,地勢南高北低,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南鄭紅廟山藥生產區域位於米倉山北麓淺山丘陵區,森林覆蓋率94.12%,平均海拔720米,平均氣溫12℃,年均降水量800—1200毫米,年均日照時數1400小時,晝夜溫差大,利於南鄭紅廟山藥有機物質的形成和積累。沙壤土層深厚疏鬆,具有良好的通透性,有利於肉質軟嫩、條形筆直山藥塊莖的形成。由於植被覆蓋率高,常年的枯枝落葉腐熟,土壤有機質含量較高,富含鋅、硒、銅等微量礦質元素,pH值在5.6—6.5之間,偏酸性,利於形成營養成分豐富的山藥地下塊莖。
歷史淵源
南鄭紅廟山藥栽培種由秦巴山區野生山藥通過長期人工栽培馴化選育而來,種植歷史悠久。據《南鄭縣誌》記載,南鄭紅廟山藥種植歷史超過220年。
2006年,南鄭發展山藥種植,除種植地方品種紅廟山藥外,還引種種植,部分民眾更是為了追求產量,違規使用膨大素,透支消費者對南鄭紅廟山藥的信任,造成山藥產品堆積、銷售困難,山藥產業發展陷入低谷。
2007年後,南鄭堅持開展以“南鄭紅廟山藥”地方品種為主的試驗研究,持續探索,成功選育出“紅廟山藥1號”新品種。
生產情況
2015年,南鄭紅廟山藥1號區試平均畝產為1960.4千克。其中在南鄭區高台鎮丁店村試驗點畝產量為1674.7千克;在南鄭區紅廟鎮羅帳嶺村試驗點,畝產為2129.1千克;在南鄭區紅廟鎮紅峰村試驗點畝產為2077.5千克。
2016年,南鄭紅廟山藥1號平均畝產為1617.2千克。
2019年,南鄭紅廟山藥生產區種植山藥9.33平方千米,年產量2.312萬噸,產值1.12億元。
產品榮譽
2014年,南鄭紅廟山藥進入全國地域特色農產品普查備案名錄。
2020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批准對“南鄭紅廟山藥”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20-01-3068。
質量安全要求
符合國家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1、本土品種,栽子栽植
南鄭紅廟山藥栽培種由秦巴山區野生山藥通過長期人工馴化選育而來,生產中用山藥塊莖頂端12—18厘米栽子進行栽植,利於保持種性,豐產穩產。
2、深翻凍垡,精細整地
11月下旬—元月上旬進行冬前整地,深翻80—100厘米,揀出殘茬、雜草和石渣,凍垡殺蟲滅菌,疏鬆土壤;2月下旬—3月上旬再次進行栽前整地,疏鬆耕層,然後按行距70厘米,開挖寬25厘米、深20厘米栽植溝。
3、有機為主,重施底肥
栽植溝開挖後,每畝地塊在栽植溝內施入不少於1500千克腐熟農家肥或300千克商品有機肥,養分總含量45%以上的硫基複合肥40—50千克,硫酸鉀15千克做底肥。
4、順坡開溝,坡地栽植
順坡勢開挖栽植溝,按株距12—15厘米擺放山藥栽子後覆土3—5厘米。
5、高架亮行,適時追肥
4月中下旬,山藥甩蔓後及時立架引蔓,用高3.0—3.5米的竹竿搭設“直立型”支架,擴大行間空間,增強通風透光;5月底山藥滿架後和7月中下旬山藥膨大期,根據長勢分別追施高鉀複合肥15—20千克和含鈣、鎂、硼等中微元素肥料1—2千克。
6、適時收穫,沙藏栽子
10月下旬開始採挖,採收時掰留12—18厘米山藥栽子,晾曬7—10天后,埋入沙土中留種。
專用標誌使用
南鄭紅廟山藥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生產經營計畫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檔案和材料。
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南鄭紅廟山藥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南鄭紅廟山藥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者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南鄭紅廟山藥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南鄭紅廟山藥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