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區統計局

南通市通州區統計局

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統計局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組織部署和實施推進全區人口普查、經濟普查和農業普查等國家級大型普查工作,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重大區情區力普查,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檢查、評估普查數據質量;對各項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套用和統計分析,開展統計諮詢服務;承辦區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南通市通州區朝霞路88號(通州區行政中心1號樓3樓西) 
  • 性質: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和管理全區各類統計調查制度,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核算全區及鎮(區、園、街道)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管理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及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公布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金融、交通運輸、郵電、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地質勘查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人口就業、社會發展、人民生活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公布資源、房屋、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註冊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基本公共服務等各類統計監測評價,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和推進各部門、各行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八)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化系統,組織實施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開發套用,協調和指導全區現代化統計體系建設。
(十)落實全區統計法治監督責任,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組織實施統計工作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項目和有關統計資料的交換工作。
(十二)加強和推進統計隊伍建設,協助各鎮(區、園、街道)管理統計人員,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和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安全、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宣傳、後勤保障和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各項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工作;負責全區統計系統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經費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負責電子政務建設工作。
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統計隊伍建設工作;承辦協助各鎮(區、園、街道)管理統計人員的有關工作;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區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外事工作及對外交流合作項目的組織實施。
承擔制定全區統計信息化發展規劃、標準和制度的事務性工作,管理全區統計數據資源;負責統計信息網路系統的管理維護和安全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軟體的引進、開發和推廣;承擔普查的數據處理工作,對統計資料庫和各專業統計數據處理進行技術支持;負責統計人員的信息化業務培訓。
組織實施對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和其他重大統計違法行為;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承辦“雙隨機、一公開”有關事務;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信用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對局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承辦監督涉外調查活動和民間統計調查活動;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二)綜合與服務業統計科。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承擔高質量發展等監測評價考核方面的工作;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承擔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調查;負責調查掌握統計部門為經濟建設服務情況,總結推廣經驗;撰寫區委、區政府所需的統計工作綜合材料;擬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貫徹實施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統計調查計畫、統計制度和統計全程質量管理制度;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核算和管理全區及鎮(區、園、街道)地區生產總值;組織實施全區投入產出調查;開展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牽頭探索編制全區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指導鎮(區、園、街道)開展相關工作;開展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統一管理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數據;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組織實施服務業企業、網際網路相關新經濟、財政金融、交通運輸等相關統計調查;開展派生性服務業統計監測;研究編制服務業生產指數;收集、整理和編輯提供服務業統計資料;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稅收、交通運輸、郵電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工業與能源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工業統計數據;利用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工業運行及景氣狀況進行監測;負責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組織實施能源、資源、環境、氣候統計制度;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全區能源消費總量與強度“雙控”考核監測;負責全區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監測及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能源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人口與社會事業統計科(農業統計科)。組織實施人口、勞動力、工資、企業用工、科學技術、文化產業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業、工資、社會保障、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婦女兒童等統計數據;負責全區基本單位統計登記工作;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基本公共服務統計監測工作;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協調農村統計網路建設及鎮(區、園、街道)統計機構基礎建設;進行統計分析。

領導分工

區統計局領導班子成員:
陳剛,局長。
曹劍,副局長。
沈洪清,副局長。
張國峰,黨組成員、總統計師。
季林華,副主任科員。
黃亞金,副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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