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旅遊開發與管理工作。
(四)加強旅遊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遊業的法規、政策和標準,擬定全市旅遊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遊發展。
(二)編制全市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國民休閒旅遊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建立旅遊資源檔案,參與旅遊資源開發、旅遊設施建設、旅遊環境改善等項目的規劃、立項審批,做好本市列入國家和省重點旅遊設施項目投資計畫的申報,並參與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和工農業旅遊工作。
(四)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旅遊促銷活動,指導全市重要旅遊產品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協調開展全市旅遊節慶和旅遊會展活動。
(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港澳台旅遊的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對港澳台旅遊市場的推廣。開展對境外旅遊市場的推廣。
(六)加強對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行業管理標準。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市旅遊信息化的規劃、管理、組織和發展。
(八)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全市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
(九)擬訂全市旅遊人才培養規劃,加強旅遊從業人員崗位培訓,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旅遊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落實局領導決定的事項;草擬全市旅遊工作計畫、總結;承擔機關綜合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文字把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目標管理、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安全保密、後勤保障、機關信息化、愛國衛生工作以及局內外工作的協調;負責旅遊年鑑、地方志編撰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的組織和協調;擬定全市旅遊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工作;承擔綜治法制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婦女、計畫生育工作及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旅遊信息化及南通旅遊網建設;承擔旅遊信息化及南通旅遊網建設工作;承擔旅遊信息編髮工作;承擔旅遊宣傳報導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規劃發展處
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旅遊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休閒旅遊計畫;承擔假日旅遊相關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度假產品的規劃和建設;協調指導全市鄉村旅遊、自駕游基地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編報旅遊項目建設與投資計畫;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市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業務工作;組織實施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申報與評定工作;承擔旅遊統計工作。
(三)旅遊促進處(港澳台旅遊事務處)
研究擬定本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面向國際、國內的全市旅遊形象宣傳和推介活動;加強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推廣南通旅遊新產品、新線路;承擔旅遊信息發布和預報工作;指導本市旅遊企業開展自主外聯與市場推介工作;促進與國內和境外旅遊組織及旅遊促銷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協調組織重大旅遊節慶活動和旅遊會展活動;承擔旅遊商品開發、旅遊購物場所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港澳台旅遊的政策法規,擬訂本市與港澳台地區的旅遊合作戰略;組織指導本市在港澳台地區的旅遊市場推廣工作,協調安排港澳台地區在本市的旅遊推廣業務活動;按規定承辦赴港澳台旅遊及港澳台地區在本市設立旅遊機構的有關事務。
(四)質量管理處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行社、旅遊住宿服務的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監督管理全市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市內相關旅遊星級飯店質量考核管理工作;承擔在市內設立旅行社的報批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全市旅遊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景區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發證工作;承擔旅遊行業職業技能等級考評工作;指導協調旅遊院校(系)旅遊人才培養工作;承擔本市出入國(境)旅遊團組和相關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標準化工作;承擔監管旅行社實施責任險工作;受理旅遊者及旅遊經營者的投訴;承擔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管理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立監察室。
人員編制
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7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處長(主任)9名,其中正處長(主任)5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處長(副主任)4名。
領導信息
南通市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 戴平
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建設,統籌人事、財務工作。
負責旅遊規劃、資源開發、項目建設、景區管理、旅遊統計、市場開發等工作,分管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分管規劃統計處、市場開發處。
南通市旅遊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王華全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工作,分管監察室。
南通市旅遊局副局長 金志劍
負責行業管理、安全生產、旅遊培訓、旅遊諮詢、旅遊投訴、質量監督等工作,分管行業管理處、質監所(監察支隊)。
南通市旅遊局局長助理、黨組成員 陳金元
負責政策法規、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目標管理考核、思想政治工作、平安創建工作,負責黨支部、工會、共青團、婦女、老幹部工作,分管機關財務支出和幹部、人事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