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隸屬:南通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市有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政策指導、業務考核、監督檢查工作,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各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相關政策規劃。
二、研究分析各國發展動態和政策走向,圍繞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決策的建議。
三、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我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工作。
四、統籌安排並承辦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
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承辦外國有關人員來訪事宜。指導全市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建設工作。
六、承擔我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國際組織的業務聯繫和交涉工作。審核管理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
七、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事項,承擔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證照申辦業務。
八、擬訂我市因公出國(境)管理規定和因公護照、通行證頒發管理實施細則。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
九、承辦我市對外交往事務,歸口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我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承擔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有關工作。
十、指導有關部門做好來我市外國人的管理工作,依法保障來我市外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海外僑務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我市社會組織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協調指導我市境外機構、公民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涉外應急事務處理。
十一、負責我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
十二、負責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和相關新聞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8名。

內設機構

1.綜合處(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綜合調研、督辦、信息、會議、宣傳、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機關信息化工作、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外事專項經費及本辦行政經費預算並執行預算,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外事財務制度和本辦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考核和目標管理工作;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部署和要求;組織制定我市外事工作規劃、計畫及對外工作中長期規劃;承擔綜合性外事調研工作,匯總、編研、追蹤外事信息和國際形勢,研究涉外領域重點、熱點問題,綜合研判國際形勢對我市的影響,並就相關對外工作提出建議;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辦理市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報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外事問題的請示、報告。
2.出國來華管理處(行政服務處)。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擬訂我市出國(境)管理規定和因公護照、通行證頒發管理實施細則;做好全市因公出國(境)的計畫申報、報備及管理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事宜,代市政府出具縣處級及以下經貿科技類團組的因公出國(境)任務批件;承擔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因公護照(港澳通行證)、簽證(簽注)申辦業務;受委託承擔中央、省級垂直管理部門在我市的機構人員因公出國護照、簽證、港澳通行證(簽注)辦理工作;負責領事認證、簽證及因公護照、港澳通行證(簽注)、APEC商務旅行卡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外國人來華的邀請核實單或邀請函、持有我外交、禮遇公務簽證的外國人在華簽證延期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全市護照簽證專管員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保密制度,做好出訪成果評估工作。
3.禮賓友城處(翻譯處)。協調指導全市外事禮賓工作;承擔來我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的接待工作;協助做好市級重大活動的外事接待及禮賓工作;承擔外國來訪記者和相關新聞機構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拓展友好交流渠道;負責發展國際友好城市,辦理締結友好城市報批手續;做好全市外事翻譯工作指導與專業培訓;擬訂並實施國際友城年度交流計畫;指導和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
4.領事處。負責接待和管理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境外機構及人員的來訪工作;承辦與駐華使領館的交涉事項;負責我市在海外人員的領事保護、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國專家、留學生、進修生工作;負責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有關工作;負責海外僑務工作,做好海外僑胞合法權益保護和海外涉僑綜合服務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我市社會組織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我市有關邊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有關涉外會議、會晤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國際會議的審核、申報工作。
5.港澳事務處。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負責全市港澳事務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制定並實施我市與港澳地區年度交流計畫;負責邀請和接待港澳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推動我市與港澳地區在經貿、科技、教育、文體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開展對香港、澳門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和友好交往工作;參與協調我市駐港澳機構、企業的有關事務;承擔我市與港澳民間交往的有關審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相關事務。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潘強
黨組成員:陶學軍
黨組成員、市委外辦專職副主任:王猛
副主任:侯艷秋
黨組成員、副主任:嚴航
黨組成員:曹明
四級調研員(市管):曹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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