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農業農村局

南縣農業農村局

南縣農業農村局,是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縣農業農村局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機構職能,

內設機構

  南縣農業農村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南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內設機構有:辦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改革股)、財務股、發展規劃股、科技教育股、鄉村產業發展股、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市場與信息化股)、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股、種植業管理股(農藥管理股)、畜牧獸醫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種業管理股、農業機械化管理股、農田建設股。

機構職能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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