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商務局

南縣商務局成立於2005年, 局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審計股、商貿服務管理股、市場運行調節股、市場體系建設股、人事股、外經外貿股、法制股(市場秩序股)、綜治維穩辦、紀檢監察室、工會離退休辦、企業管理辦、行政綜合執法大隊13個股、室、隊。下轄商業發展總公司、物資總公司、藥業有限公司、外貿總公司、市場管理服務中心。南縣商務局屬縣政府職能機構,履行全縣商貿流通管理,商業網點規劃,城鄉體系市場建設,保障市場供給、有序合法經營,確保相關商務行政法規、條例辦法全面、準確實施的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縣商務局
  • 外文名:無
  • 成立時間:2005年
  • 內部科室:13個
  • 類型:縣政府職能機構
  •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日常工作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審計股,商貿服務管理股,市場運行調節股,市場體系建設股,人事股,外經外貿股,法制股(市場秩序股),企業管理辦,綜治維穩辦,紀檢監察室,工會、離退休辦,行政執綜合執法大隊,

機構簡介

南縣商務局成立於2005年, 局機關下設辦公室、財務審計股、商貿服務管理股、市場運行調節股、市場體系建設股、人事股、外經外貿股、法制股(市場秩序股)、綜治維穩辦、紀檢監察室、工會離退休辦、企業管理辦、行政綜合執法大隊13個股、室、隊。下轄商業發展總公司、物資總公司、藥業有限公司、外貿總公司、市場管理服務中心。南縣商務局屬縣政府職能機構,履行全縣商貿流通管理,商業網點規劃,城鄉體系市場建設,保障市場供給、有序合法經營,確保相關商務行政法規、條例辦法全面、準確實施的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後勤接待、機要、檔案、電子商務、政務協調、宣傳、信息、調研、保密工作;綜合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審計股

1.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稅收政策。
2. 健全完善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對基層單位財務、基建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企業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有關政策法規,控制費用開支。
3. 負責編制局機關預算計畫;按照《會計法》要求,對局機關的財務進行核算、管理,並指導企業按照會計制度開展會計核算,按時報送財務報表,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
4. 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檢查、審計監督和對單位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5. 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固定資產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6. 完成縣財政、審計等相關職能部門交辦的工作。
7.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商貿服務管理股

1. 擬定全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則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2. 認真貫徹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國家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推進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內外貿結合。
3. 搞好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規劃,並加強指導、管理。
4. 引導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及時掌握流通領域、商貿服務行業基本情況。
5. 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管理工作,培養大型企業集團,扶植中小企業發展。
6. 認真貫徹並組織實施流通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地方標準,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指導、管理和規範批發、零售、藥店、展覽、再生資源回收、洗染、餐飲、住宿、居民服務(含家政服務、攝影、美容美髮、足浴、沐浴、推拿按摩、家電維修服務等)等行業。
7. 組織制定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對成品油市場和重要商品流通進行指導與管理。負責加油站新建、遷建、擴建等審核、審批、呈報,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證的年檢。
8. 培育發展商貿服務行業各類協會和中介組織,並負責本縣商貿服務行業各類協會和中介組織設立、變更、中止的前置性審核和管理。
9. 負責對商品行銷、監督和特種行業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執業資格申報認定工作。
10. 負責湘菜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名店、名菜的評審工作。
11.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運行調節股

1.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做好縣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及重要消費品的監測、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
2.負責重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3.指導流通環節食品消費安全工作,完善流通環節質量安全標準、認證體系,組織實施“三綠工程”,負責“菜籃子”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工作。
4.負責酒類流通的行業管理,酒類批發許可審核呈報、酒類零售備案和酒類流通隨附單的管理工作。
5.負責蠶繭收購資格認定及管理工作。
6.負責商務流通領域統計工作。
7.負責商務預報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體系建設股

1. 組織制定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範:編制商業網點發展規劃,規範城市商業設施建設:指導、管理各類市場,及時掌握各類市場的基本情況:協助抓好流通服務市場建設。
2. 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規範商業領域投資的準入程式,組織實施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
3. 組織實施市場體系建設標準,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準化建設和改造升級。抓好“農超對接”工作。
4. 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養和發展農村市場:擬定相關政策,推動農產品商品化,拓寬市場渠道;發展農村商業設施,拉動農村消費;完善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流通體系。
5. 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6.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汽車流通服務政策,規範汽車市場流通秩序;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舊機動車流通、舊機動車評估機構工作的監管;負責老舊汽車更新補貼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汽車配件市場。
7. 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8. 負責全縣商貿流通設施建設大型項目聽證會的組織管理工作。
9. 負責直銷網點的監督管理。
10. 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股

1. 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
2. 負責全局黨建、黨務工作及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指導局屬企業黨建、黨務、人事工作;
3. 負責完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布置的人員勞保工作;
4. 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及局屬二級機構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績效考核工作、人員年報工作;
5. 及時收集整理本股室及局屬企業人事工作情況,做好相關信息報導;
6. 完成黨組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外經外貿股

負責外經外貿項目的審查報批;指導外貿企業資質的申請、報批;企業進出口貿易的調查分析;縣內外外貿企業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企業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縣內企業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審核、年審和管理;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以及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股(市場秩序股)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時將各類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分類整理,分送相關股室、執法大隊執行。
2、負責商務系統普法工作,經常組織舉辦各類法律培訓學習班和普法考試。
3、負責商務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把關,牽頭召集案審委員會成員對案件的審查。
4、負責商務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
5、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管理。
6、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牽頭組織。
7、負責商務系統的爭資立項工作,收集、整理、上報各類項目庫。
8、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商務局視窗的日常工作。
9、負責組織商務系統行政程式與行政執法的聽證。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管理辦

1、負責局屬企業人、財、物的監督管理,定期收集並向局領導提供企業管理的相關報表、數據,提高企業資產有效利用率,做到資產增值、保值;
2、負責督促企業內部管理,嚴格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監管;
3、協助企業改制,審批企業資產處置、租賃方案,搞好職工安置分配。
4、完成局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綜治維穩辦

1、貫徹中央和上級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指示精神,制定本局的維穩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計畫、方案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考核。
2、抓好本局內社會維穩及綜合治理組織建設,協同企業抓好調解隊伍建設、組織培訓、提高素質。
3、組織部署矛盾糾紛排調處工作,積極預防群體性上訪,及時消除不穩定隱患。
4、組織、協調開展本局基層安全創建活動,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提高本局的治安防範水平。
5、指導、協調有關力量,防範和處理邪教及各企業內部治安防範工作。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紀檢監察室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局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做好商務紀檢、監察工作;
2、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監督檢查,推進廉潔從政;
3、協助黨組抓好商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4、受理對商務系統工作人員違犯黨紀和廉政規定的信訪舉報、投訴,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對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
5、圍繞黨組的中心工作,嚴肅黨紀,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6、做好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推進源頭預防;
7、加強監督工作,落實監督制度,規範權力運行,提高行政效能;
8、開展《黨章》、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和警示等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
9、完成局黨組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離退休辦

1、認真執行上級工會指示精神,聯繫實際,及時召開基層工會會議,並落到實處。
2、澄清基層工會底子,掌握特困企業和職工情況,積極向上級工會爭取解決問題的途徑,爭做“雙聯”貼心人。
3、積極組織開展職工文化生活活動,全年2至5次,使之豐富多彩。
4、協助工會主席做好其他工作。
5、做好本局系統老科協工作。

行政執綜合執法大隊

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及相關政策,提高依法行政的理論和業務水平,確保相關商務行政法規、條例、辦法得以全面、準確地貫徹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行政法規、條例、辦法,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規範化管理;忠於國家法律,履行國家賦予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對商品流通市場的各項監管職能。全面負責商務行政執法工作,包括各市場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等行政執法職能。強化流通市場管理力度,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支持、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淨化市場環境。嚴格依照法定程式,注重事實依據,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樹立商務行政執法良好形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市場監督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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