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區審計局

南海區審計局(現南海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審計))成立於1984年3月,按照憲法第109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截至2010年1月31日,共有在職人員19人,下設審計綜合指導室、企業審計室、財稅審計室、行政事業審計室、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室、經濟責任審計室6個室,行政編制19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幹部占全局總人數的9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海區審計局
  • 地區:南海區
  • 職能:審計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內設科室,科室職責,

內設科室

審計綜合指導室、企業審計室、財稅審計室、行政事業審計室、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室、經濟責任審計室

科室職責

(一)審計綜合指導室
擬訂審計工作政策、業務制度;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審核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移送處理書等文書;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對所有審計報告進行覆核,查驗結論;牽頭起草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承擔審計成果的綜合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內部審計的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負責審計方面有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審計專業技術考評工作;組織開展審計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廣和指導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室
組織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組織開展績效審計和審計調查,評價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的效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三)財稅審計室
組織審計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根據上級授權,組織審計區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組織區級財政支出項目的績效審計和審計調查,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審計室
組織審計區直黨群機關、行政機關、政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等專項資金;組織開展績效審計和審計調查,評價資金的使用效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企業審計室
組織審計區屬公有資產、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公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區屬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組織審計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區屬公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項目的財務收支;組織開展績效審計和審計調查,評價資金和項目的效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經濟責任審計室
組織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協調、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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