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南江縣國家稅務局2009年11月規範機構設定後,設定9個內設機構(科、室,正股級)、1個直屬機構(副科級)、4個派出機構(副科級)和1個事業單位(正股級),機關黨委辦事機構按規定設定。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93人,其中黨員56人,大專以上學歷的81人,省級征管稽查能手1人。
全縣國稅總管戶3612戶,其中一般納稅人73戶,小規模納稅人292戶,雙定達點戶713戶,不達起征點2534戶。在稅收收入結構中,以鐵礦石、煤、電力、捲菸銷售等為主,2007年,年納“兩稅”收入上千萬元的企業有2戶,500萬元以上企業4戶。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政務調研、政務信息、目標考核、督查檢查和外事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推廣套用;負責本局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等行政事務。
2、政策法規科
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負責對稅收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核和審批;承擔稅收調研和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和意見的反饋;依法審核規範性檔案;承辦行政複議、聽證、訴訟、賠償及法律救濟等涉稅法律事務,承辦重大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負責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和管理;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參與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和救濟等工作。
3、納稅服務科(對外稱辦稅服務廳)
受理稅務登記、各種稅務文書(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負責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抄報稅、進項發票認證、票表稽核等);發布欠稅公告;辦理髮票購領、繳銷;開展面向納稅人的有關稅法宣傳;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4、收入核算科
制定稅款徵收的管理辦法,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研究制定稅源管理、徵收管理的辦法、措施,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征管數據分析和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組織納稅服務工作規範、操作規程、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的落實。
6、人事教育科
負責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教育培訓、幹部監督、精神文明建設及離退休幹部管理等。
7、監察室
負責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等。
8、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全縣範圍內的所得稅管理,對所管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和開展納稅服務。負責所管納稅戶戶籍管理、稅源調查、定額核定、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數據採集分析、日常檢查、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9、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對全縣範圍內的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局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局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負責稽查案件的選案工作;組織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案)檢查和日常檢查工作。
稽查局內設機構為5個(副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股、檢查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
派出機構
按照2005年省局規範機構設定批覆設定稅務分局,即設南江縣國家稅務局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稅務分局。稅務分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負責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