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隸屬於南昌理工學院校團委以及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全稱為南昌理工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本協會在校團委的指導下定期不定期的舉辦各種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理工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
- 隸屬於:南昌理工學院
- 全稱:南昌理工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
- 指導:校團委
協會章程,組織機構,協會簡介,協會承諾,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演講與口才協會
第二條 性質:演講與口才協會是以鍛鍊學生語言表達能力,培養口才,增強自信,繁榮校園文化,豐富校園生活為目的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口號:用口才改變人生 相信自己 我能!
第四條宗旨:立足本校,推動校園文明建設,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全心全意為廣大會員服務,促進我校素質教育的全面開展,努力培養演講、主持,口才對抗以及組織公關等方面的優秀人才,讓人人學會演講,人人富有口才,全面提高各會員的綜合素質。
第五條 活動指南:多學習、多交流、多比賽。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入會條件:凡我院正式註冊的學生,思想進步,承認本協會章程者均可提交申請。經考核合格,均可吸納為正式會員。
會員權利:享有參加協會組織的培訓及相關活動的權利,及閱讀協會各種材料的權利。
第七條 會員權利:1、享有參加協會組織的培訓及相關活動的權利,及閱讀協會各種材料的權利。
2、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有監督協會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會員義務:1、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守學院的校規和校紀。
3、 履行協會章程和會議決議。
4、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
5、對協會的建議和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會員證: 1、會員證由協會加蓋會章後統一發放,是會員身份的憑證,不得轉借他人。
2、憑會員證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
3、會員證請妥善保管,丟失後掛失並及時繳費補辦。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體會員大會。 第十二條 全體會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召開特別會議,具體任務是: 1、審議會長的述職報告,各部部長的工作報告; |
第四章
2、決定下一年的工作計畫和工作目標; 3、審議本協會的經費報告; 4、選舉產生新的常務理事委員會; 5、通過或修改本協會章程; 第十三條 協會設會長、常務副會長、理論研究副會長、秘書處、宣傳部、策劃部、組織部、財務部、外聯部、網路攝影部等,各機構人員職責如下: 1、會長:負責協會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關係及活動時人員的總調動和配置,保持協會與中南民族大學校團委和校社團聯以及學校其他各相關部門的聯繫。 2、常務副會長:協助好會長的日常工作,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督促;作好各部與會長的溝通和聯絡;作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機動應付各種緊急情況,及時發掘有演講、主持、口才對抗、辯論、公關等方面的人才,組成各種比賽隊伍,並負責協會各種比賽隊伍的組織培訓等。 3、理論研究副會長:主要負責組織開展協會的各項理論研究工作,不斷提高協會的各項理論研究水平,努力搞好協會會員的培訓工作等。 4、秘書處:主要負責管理會員檔案及協會日常用品;並保管好協會資料,維持協會紀律,起草協會各種檔案;協調各部組織人員的工作關係,定期向協會常務理事委員會匯報各種情況。 5、宣傳部:把握正確的輿論方向,及時做好對外的宣傳工作,以及宣傳海報和活動場地的布置等具體的相關工作。 6、 口才交流部(包括英語交流部):(1)組織策劃對會員的培訓活動; (2) 組織會員進行語言公關方面的交流; (3) 負責相關問題所需資料的查找、運用; (4) 邀請專業人士給會員進行培訓; (5) 對參加語言方面活動的選手給予培訓、指導7、組織部:組織安排協會的各種相關活動,以及組織會員定期的學習、討論,收集資料,邀請校內外專業老師,不定期的舉辦講座與培訓等。 (八)財務部:主要負責管理協會的各種財務(包括預算和支出),並定期向常委會及會員公布財政支出情況。 (九)外聯部:負責協會的對外聯繫,組織交流工作並擔負著聯繫各種友誼賽事的任務;聯繫知名學者專家來校講座,並聯繫一些自辦活動的贊助。 第十四條 協會本著平等、團結、提高的原則,開展一系列的校園文化活動,以及包括承辦校團委以及學校其他相關部門布置的各項活動,如:演講比賽、主持人大賽、即興口才對抗賽,以及辯論賽等,旨在提高廣大會員的口頭表達交際等綜合能力,推動校園文化生活的繁榮昌盛。 第十五條 指導老師的聘任:由協會頒發聘任證書,每次活動都會邀請指導老師列席活動現場。 |
第五章 財務制度
第十六條 協會經費主要來源於學校撥款,會費,企事業單位贊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等。
第十七條 會費交納:協會會員按照《南理社團管理條例》交納會費;
第十八條 協會財務(除資料外)均由財務部統一管理,定期公開並實行透明化管理。
第十九條 協會的一切帳務需通過協會常委會見證,活動所用花費必須經會長批准同意並簽字,報銷人需持有效發票申報。
第二十條 協會財務狀況將定期在全體會員大會上向全體會員匯報,接受所有會員的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屬南昌理工學院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
第二十二條 建立功績紀年表,對協會發展、完善、提升作出貢獻者將記錄在冊。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南昌理工學院批准後生效。
演講與口才協會
組織機構
協會下設理事會和會長,副會長兩名,有自己獨特的辯論隊、演講隊、口才交流部等部
協會簡介
本協會以豐富大學生活,提高每一位會員的說話能力,加強每一位會員的說話能力,提高每一位會員的口語交流能力,全心全意為廣大會員服務,促進我校素質教育的全面開展。讓人人學會演講,人人富有口才,全名提高各會員的綜合素質。
協會承諾
演講與口才協會作為一個綜合性社團,以社會、人文科學為內容。通過辯論、演講、主持、講座、討論、推廣國語,模擬社交等頗受大學生喜愛的活動形式,來引導大家大膽的去說,大膽的去表達,在這些活動中讓會員通過實踐尋找經驗,找出自身的優點和不足,體會演講與口才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