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學院校文明督察大隊成立於2011年10月28日,是學工處(部)領導下的學生自律組織。文明督察大隊的宗旨是:為廣大同學提供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立自律、鍛鍊自我、提高自我的平台,提高自身文明素質和修養。配合學校的校園文明建設,提高我校同學的文明素質,營造一個文明和諧的學習、生活環境。宣傳文明個人、文明校園,引導和幫助同學,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預防和制止不文明行為的發生,為建設一個舒適、寧靜、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而努力奮鬥,為學校培養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合格大學生而努力奉獻。
歡迎廣大學子加入南昌理工學院文明督察大隊,讓我們攜手並進,共創美好校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理工學院校文明督察大隊
- 外文名:Nanch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創立:金根元科長
- 監管領導:邱小林校長、黃學光處長
- 首屆大隊長:趙子強
- 主管部門:學工處(部)
- 摘錄:毛成璀、康霖
發展歷程,組織結構,第一、二屆:(2011.10-2013.6),第三屆:(2013.9-2014.6),第四屆:(2014.9-2015.6),第五屆:(2015.9-2016.6),第六屆:(2016.9-2017.6),第七屆:(2017.9-2018.9),第八屆:(2018.9-2019.9),章程,相關活動,
發展歷程
2011年10月,南昌理工學院校文明督察大隊在學工處(部)金根元科長的提議下,經學校領導批准成立。任命趙子強為大隊長,張傑、楊濤、黃凱亮等為副大隊長,組織隊伍開展全校文明建設監督工作。2013年12月份,邱小林校長為了加強校園文明建設,成立文明督察直屬總隊,在全校各分院成立文明督察直屬支隊,任校文明督察大隊為直屬分隊。2014年11月份,校文明督察大隊進行全面改革,將宣傳部、督察部、公關部兼併到辦公室,簡化了辦公流程,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組織結構
第一、二屆:(2011.10-2013.6)
大隊長: 趙子強
指導老師:金根元科長
副大隊長:楊濤、張傑、黃凱亮
第三屆:(2013.9-2014.6)
大隊長: 張傑
指導老師:付秦生副處長
副大隊長:陳建光、李寧、方妍、鄧強
辦公室主任:阮英蘭
辦公室副主任:宋海平
督察部部長:陳飛虎
宣傳部部長:毛成璀
公關部部長:吳吒吒
隊長:康霖、彭穎、石寶中、王翠新、張苗英、吳吒吒(兼任)、湯凱、劉志明、麼月武
第四屆:(2014.9-2015.6)
大隊長: 毛成璀
指導老師:張時方副處長
副大隊長:彭穎、康霖、鄧強、吳吒吒
辦公室主任:康霖(兼任)
副主任:鄭琳、謝海紅、殷艷強、孫凱
隊長:袁文玲、宋佳琦、劉三星、吳俊忠、王葉、方彬、
第五屆:(2015.9-2016.6)
大隊長:孫凱
指導老師:張時方副處長
辦公室主任:鄭琳
副大隊長:謝海紅、袁文玲、宋佳琦、王葉
副主任:梁雪、韋雯、黃譜生、劉丹茹
隊長:高林、江承育、陳飛翔、龍輝、賀豐
副隊長:劉雪、李文清、湯夢娟、韋小玲、王楊、丁忠贏
第六屆:(2016.9-2017.6)
大隊長:高林
指導老師:張時方副處長
副大隊長:劉雪、江承育、湯夢娟
隊長:楊磊、黃海燕、鐘陽、孫欽寶、白玉
副隊長:趙亞楠、杜欣格、王洪、程鐘旭、陳帥、陳佳月、甘晴、魏雅麗、胡群娟
辦公室部長:胡亞文
辦公室副部長:許紫婷、張俊傑
信息部部長:高宇翔
信息部副部長:陳穎臻、魏雙潔
督察部部長:劉傳斌
督察部副部長:侯小蝶、李林
第七屆:(2017.9-2018.9)
大隊長:甘晴
指導老師:張時方副處長
副大隊長:白玉
隊長:張鑫、韓慶虎、康福成、程一飛、魏雅麗
副隊長:齊秋華、蔡北約、鐘元香、陳紫微、楊通官、王菊
辦公室部長:韓俐
辦公室副部長:蘇博、李文清
新媒體宣傳部部長:高宇翔
新媒體宣傳部副部長:童攀、王興怡
紀檢部部長:潘天宇
紀檢部副部長:魏爽
第八屆:(2018.9-2019.9)
大隊長:童攀
指導老師:張時方副處長
副大隊長:程一飛、楊通官
隊長:程旋、劉晴、楊家耀、張斌、鄧鑫
副隊長:陸欣、魏遠、張浩東、丁亞輝、余焌、易輝、周三峰、王婧璟、符浩
辦公室主任:李文清
辦公室副主任:楊嘉寶、劉慶
新媒體宣傳部部長:徐雯
紀檢部部長:胡昌好
紀檢部副部長:周晨晨、石博文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南昌理工學院校文明督察隊是學工處(部)領導下,是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民眾性學生文明自律組織,在學工處的指導和幫助下獨立開展工作,並接受廣大同學的監督。
第二條校文明督察隊的宗旨是:首先為廣大同學提供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立自律、鍛鍊自我、提高自我的平台,提高自身文明素質和修養。其次是配合學校的校園文明建設,提高我校同學的文明素質,營造一個文明和諧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三條校園文明督察隊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循黨的教育方針;
2.宣傳文明個人、文明校園,引導和幫助同學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培養自我修養,提高自身素質;
3.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預防和制止不文明行為的發生,干預同學們的不文明行為,為建設一個舒適、寧靜、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而努力奮鬥,為學校培養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合格大學生而努力奉獻。
第四條校園文明督察隊要不斷加強隊伍的建設,必須貫徹以下基本要求:
1.堅持先進性和民眾性的統一。教育、引導隊員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以身作則,廣泛團結同學,熱心幫助同學;
2.堅持民主集中制。在民主的基礎上實施正確的集中,保證組織健康有序;
3.各成員要不斷地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做到文明待人,更好的為同學服務;
4.堅決與破壞校園文明,危害我校形象的不文明行為作鬥爭。監督並糾正同學們不文明的行為。
第二章督察隊的職責和督察方式
第五條校園文明督察隊的職責:
1.依靠全體隊員做好文明宣傳和監督;
2.在學工處(部)的具體指導下,加強校園的文明建設,堅持同不文明行為鬥爭,如發現不文明行為立即制止;
3.有組織的為廣大同學服務;
4.積極配合學工處(部)進行有關的活動。
第六條校園文明督察隊的督察方式:
1.查晨讀晨練、白天到課率、晚自習到課率、寢室文化及大功率;
2.結契約學的情況積極開展各種公益活動;
3.有組織地在規定區域和時間進行執勤,檢查同學違紀行為和不文明行為;
4.以多渠道多形式為廣大同學提供信息服務,宣傳學校的文明制度,並向學校領導及時反映同學們關心的不文明問題,及時為同學們排憂解難,更好地為同學服務。
第七條校園文明督察隊的督察要求:
戴工作證明身份講紀律樹形象講原則樹正氣講藝術樹威信
第三章督察隊隊員
第八條有責任心、工作積極性強、良好的工作態度、強烈的進取精神、端正的工作作風,政治思想好、有奉獻精神、學習成績好、有強烈正義感、責任感、集體榮譽感,承認督察隊的章程,能嚴格執行督察隊的決議的我校在籍學生,均可申請加入校園文明督察隊成為隊員。
第九條成為隊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政治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勤奮學習,有較強的學習進取精神;
3.有獻身精神,不計較個人得失,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4.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道德水平,以身作則,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5.具有團結協作精神,善於把不同類型的同學團結在自己的周圍;
6.有較強的責任感,勇於承擔工作;
7.有正義感,敢於同壞人壞事做鬥爭。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者作退隊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造成不良影響,受到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
2.不能勝任所擔職務者;
3.個人素質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同學中影響不良者。
第十一條入隊程式:
1.報名參加校文明督察隊或各系部推薦上來的同學參加面試;
2.符合隊員必須具備條件的同學經考察合格後成為正式隊員;
3.新一屆隊員入隊時,要參加入隊宣誓。
第十二條隊員退出程式如下:
隊員提出辭職報告交督察隊指導老師,指導老師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三條隊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自覺遵守學校的紀律,堅決執行督察隊的決議,積極完成督察隊里交辦任務,為我校的文明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2.維護本隊的榮譽、團結和統一;
3.積極參加督察隊的各項活動,在學習、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4.貫徹校園文明督察隊的章程;
5.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伸張正義,堅守崗位,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為同學們服務;
6.服從組織管理,按時執勤,參加會議,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活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
7.虛心向同學學習,熱心服務同學,幫助同學進步,及時反映同學們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四條隊員享有下列權利:
1.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2.按督察隊章程的規定討論督察隊的重大事務;
3.參加督察隊的有關會議和本隊開展的各類活動;
4.對督察隊的工作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
5.所有隊員均可申請參加隊長、副隊長選舉;
第四章督察隊的組織制度
第十五條校園文明督察隊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督察隊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
第十六條
1.指導老師和大隊長是全隊的負責人;
2.指導老師負責全隊的組織工作,指導全隊工作;
3.大隊長負責隊里的具體工作,是全隊的核心;
4.隊長負責組織本隊成員完成各項任務和參加隊里的各項活動。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學工處(部)負責解釋。
南昌理工學院學工處(部)
2012年10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