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

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

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南昌市進賢縣等縣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贛辦字〔2020〕7號),《區行政審批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西辦字〔2021〕5號)檔案精神,設立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增掛南昌市西湖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
  • 成立時間:2021年6月28日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正式成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正式成立

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
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掛牌成立
2021年6月28日,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正式揭牌成立。

職責調整

(一)承接、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區人民政府決定下放的審批事項。
(二)將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城建局(區人防辦)、區房管局、區城管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新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局、西湖生態環境局等15個部門承擔的126項行政許可及相關聯審批事項依法劃轉至區行政審批局。具體劃轉事項以《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組建實施方案》(西辦字〔2020〕9號)檔案為依據,並根據權力清單實施動態調整。
(三)將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全部劃入區行政審批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政務服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立、完善、協調和考核工作。
(二)統籌推進全區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研究探索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規範政務服務行為等工作,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為區委、區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
南昌市西湖區行政審批局
(三)負責上級部門下放和區級部門劃轉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相關聯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負責承擔相關部門單位委託的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
(四)負責監督指導其他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垂直管理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組織協調、監督考核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的部門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
(五)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區直部門及垂管部門設立的專業辦事大廳政務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區政務服務系統網路信息化建設及“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維護工作。
(七)負責制定區行政審批局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建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綜合性會議會務和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績效管理與考核工作;負責牽頭文明創建、綜治維穩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工、青、婦等群團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務服務股
負責區審改辦日常業務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和環節最佳化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街道(鎮)便民服務中心業務工作;負責協調解決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信息統計和分析整理工作;負責與上級業務處室的聯繫對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三)法規效能股
負責區最佳化辦日常業務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和行政審批適用法律政策的收集研究工作;負責審管聯動機制的建立和“網際網路+監管”工作;負責政務服務投訴辦理與效能督辦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大廳作風效能和考勤考核工作;負責與上級業務處室的聯繫對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四)審批服務一股
負責經濟發展項目的審批。負責承擔區發改(工信)、商務、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劃轉事項的審批;負責與上級業務處室的聯繫對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五)審批服務二股
負責城市建管項目的審批。負責承擔城建、城管和房管等部門劃轉事項的審批。負責與上級業務處室的聯繫對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六)審批服務三股
負責社會事務項目的審批。負責承擔民政(農辦)、人社、民族宗教、文廣新旅、教科體育等部門劃轉事項的審批。負責與上級業務處室的聯繫對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七)審批服務四股
負責機關人員編制和工資財務工作;負責涉審收費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審批業務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審批網路平台和數據中心建設運維工作;負責機關保障和政務服務大廳維修維護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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