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網路文化協會自律公約

為了促進南昌市網路文化行業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規範,不斷提高網路文化行業的社會公信力,促進網際網路事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網際網路相關法律規範,南昌市網路文化協會及協會各成員共同制定本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網路文化協會自律公約 
  • 公約制定:南昌市網路文化協會及協會各成員 
南昌市網路文化協會自律公約
一、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傳播先進文化。文明辦網、文明上網,鼓勵生產積極、健康的網路文化產品。開展行業自律,遵守網際網路管理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堅持網路傳播的真實性、客觀性、公益性原則,嚴格規範信息來源,恪守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杜絕任何形式的虛假信息、有償新聞、侵權新聞、低俗信息和虛假廣告。
三、自覺抵制網路低俗之風,做到不刊載不健康的文字和圖片;不連結不健康網站;不提供不健康內容搜尋;不傳送不健康短(彩)信;不開設不健康聲訊服務;不運行帶有兇殺、色情內容的遊戲;不登載不健康廣告;不在網站社區、論壇、跟帖、聊天室、部落格等欄目中發表、轉載格調低下的言論、圖片和音視頻信息。
四、嚴格保守國家機密,切實保障公民個人隱私權,維護公民上網的合法權益,主動引導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文明上網,營造積極健康文明向上的網路文化環境。
五、建立健全網站內部管理制度,規範信息製作、發布流程,強化監管懲處機制,自覺接受協會、行業及社會的監督。
六、加強行業交流與合作,共同提高服務水平。通過學習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培育創新能力和建立具有個性的網站運營模式,促進南昌網路文化產業發展壯大。
七、簽約成員和諧相處、相互監督、互助共進。南昌市網路文化協會負責監督簽約成員履行本公約。
八、本公約自即日起施行,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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