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南昌市紅谷灘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南昌市紅谷灘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紅谷灘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巨觀管理全區地方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監督、指導地方金融機構發展。 
(二)研究擬定全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開展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發展的戰略研究,制定新形勢下全區鼓勵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全區金融市場發展;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工作動態,為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三)負責聯繫中央駐贛金融監管機構和區內國有、股份制及外資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資產管理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做好駐區金融機構和企業日常服務工作,協調金融企業發展中需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支持和促進全區金融改革與創新。
(四)貫徹執行省、市、區政府關於建設全省金融商務區的決策部署,積極引進金融監管機構、境內外各類金融機構和企業、各類金融要素交易市場和新興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負責江西紅谷灘金融商務區建設項目招商、推進及優惠政策兌現服務等工作。 
(五)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區本級政府主導投資的重點重大項目融資工作,推動區本級投融資平台建設工作;協調金融機構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和支持,搭建政、銀、企融資服務平台。
(六)負責組織、指導全區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上市籌備工作,協調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跟蹤監測全區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範上市公司購併、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我市上市公司發展的政策性建議。
(七)配合省、市金融主管部門做好地方類金融機構行業綜合管理工作;建立預警機制及約談制度,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置可能出現的風險。
(八)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處置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維護全區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區地方金融風險。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協調股。負責研究擬定全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開展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發展戰略研究;制定全區鼓勵支持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工作動態,為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負責起草綜合性材料,做好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推進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包括公文起草、處理、財務、督查、人事、檔案、保密、後勤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民眾來信來訪等對外聯絡工作)工作和黨務、紀檢等工作。
(二)金融發展股。負責江西紅谷灘金融商務區等金融功能區建設推進和協調工作;聯繫中央駐贛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協調金融業發展中需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支持和促進金融改革與創新,搭建政、銀、企融資服務平台。承辦企業改制、上市協調等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範上市公司購併、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跟蹤監測全區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加強規範管理,協調和組織防範化解及處置上市公司風險工作。
(三)金融穩定股。負責牽頭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處置工作機制,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區地方金融風險;配合省、市金融主管部門和區相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網際網路金融整治工作;承擔全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日常工作。巨觀管理全區地方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監督、指導地方金融機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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