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財政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財政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財政局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昌市紅谷灘區財政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紅谷灘區財政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財稅發展戰略,擬定區與鎮(街辦、管理處)、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任務。負責編制年度 區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編制年度區本級決算草案。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區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區對鎮(街辦)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罰沒物資及罰沒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按照國家和省市彩票管理有關法規和政策,制定我區相關實施細則,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 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管理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區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
產。制定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統一管理、運營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 收益,制定並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本級政 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 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 政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預、決(結)算批覆。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 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 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承擔全區人才工作經費保障任務。
(十)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經費保障, 配合相關部門向上級爭取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財政專項資金。
(十一)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 際金融機構在紅谷灘貸款的有關業務。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負責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工作,制定控制債務風險相 關制度。
(十五)負責研究制定本轄區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相關政策、 制度和辦法;負責組織開展全區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分析。
(十六)參與編制全區土地出讓年度預算,監督管理土地出 讓收入,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土地收儲和土地出讓工作。
(十七)指導鎮街處財政工作,擬定鎮街處財政管理的有關 制度和辦法。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綜治、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起草、修改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報導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擬定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黨群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工、青、婦和武裝工作。
(二)預算和國庫股。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 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組織財政收入工作;編制匯總年度全區財政預算;承擔區本級部門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保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審核、批覆和調整工作;承擔區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編制年度本級財政決算草案;負責全區稅源調查工作。
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擬定全區政府性債 務的有關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辦理政府性債務轉貸、支付、償還和貸款使用;負責對政府債務的風險管理及政府債務的統計、 分析、預警、防範和債務風險化解;監督和管理貸款資金的使用。
負責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 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資金運行管理系統、國庫動態監控系統的日常工作;
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區財政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承擔建設和管 理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財政系統區域網路建設,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
(三)行財社保股。負責全區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 化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 具體工作;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及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團非貿易外匯管理,承擔全區人才工作經費保障。
負責全區人社、民政、衛生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編制社 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保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負責全區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保險和農業、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參與財政涉農資金監管,組織財政惠農補貼資金髮放。指導全區鎮、街、處財政工作;擬定鎮、街財政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區鎮、街、處財政代管工作。配合做好保障村級組織運轉和“三老”人員經費的管理。
(四)綜合業務股。承擔城市管理、發改、交通、公路、工 信、商貿、國資、環保、安全生產等方面部門預算工作,擬定城市維護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參與擬定區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的政策研究、諮詢、融資支持等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管理扶持企業發展資金、重大科技專項及環保專項資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經費保障,配合相關部門向上級爭取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 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具體工作;管理全區土地出讓金、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擬定非稅收入征管制度和辦法,指導全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和非稅收入的統計分析、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編制工作,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物資及罰沒收入。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 計師行業規章制度;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全區會計從業資格、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及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證等審批工作。
(五)財政監督股。監督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 況,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大案件;組織全區財經監督檢查, 承擔會計信息質量和上級財政委託的行業職業質量檢查的有關工 作;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檢查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負責研究制定本轄區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分析工作。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統一管理、運營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權屬界定、登記,並對轉讓行為進行監督;監繳國有資產收益,組織實施全區清產核資工作;負責監管區屬國有企業財務運行,參與國有企業有關改革工作;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負責清理整頓規範融資平台;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的有關工作。
擬定本地區政府採購相關配套措施以及政府採購事務的協調 管理、檢查監督和投訴受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