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交通運輸局

南昌市新建區交通運輸局

南昌市新建區交通運輸局,是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新建區交通運輸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擬定全區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主要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區交通行業中長期總體發展規劃及交通基礎設施、城市公共運輸、客運出租汽車、區域綜合運輸等專項路網、場站點設定規劃並組織落實。  
(三)負責區鄉重點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指導區鄉非重點公路的養護和管理;負責區鄉重點工程項目的申報、施工技術指導或直接組織施工。  
(四)負責全區民間渡口渡運相關行業管理,監督指導鄉(鎮)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區公路客貨運輸、城市客運、計程車營運的行業管理和稽查;參與組織協調重大節假日旅客運輸和搶險物資、救災物資、重點物資、交通戰備物資運輸。  
(六)承擔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區水運市場準入、管理和稽查;保護和管理岸線資源;按照港口規劃,建設碼頭及配套設施,對水上客貨運輸進行行業管理。  
(七)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管工作。依照法定許可權,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全區公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八)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監管工作。對全區交通建設項目、公路養護、路政運政進行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縣交通建設項目履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式和招投標、工程造價、施工安全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和管理,組織開展與質量相關的專項活動。  
(九)負責指導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對全區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事業單位內部安全管理進行綜合指導與監督,督促法人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十)負責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督促行業企業引進和推廣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負責本級交通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綜合交通信息資源與公眾需求信息的整合處理與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編制交通資金預決算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區交通行業投融資政策和交通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對全區交通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下撥、使用進行監督;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的監管;指導檢查全區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審計和會計核算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交通戰備工作,制定國防交通規劃,組織實施交通戰備保障任務。  
(十三)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新建區交通運輸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工作;負責全系統目標管理和政務督辦、政務公開、調研和信息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史志、年鑑的編撰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和機關後勤、接待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局管幹部的獎懲、考核、任免、監督管理;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監察和人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社會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機關幹部職工思想教育、理論學習、崗位培訓;負責宣傳、統戰、老齡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民眾體育運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協調本系統計畫生育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  
負責全區交通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籌集、下撥、使用等監督管理工作;編制本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和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本系統(包括項目部)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監督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政策的貫徹實施;對本系統國有資產實行監督管理,定期進行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協助管理信貸及利用外資有關財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審計、物價、票據管理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及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區交通行業法制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行業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檢查;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全區道路運輸行業、水路運輸行業、交通建設市場執法檢查;負責法律法規宣傳和普法工作,指導法制交通建設;負責規範全區交通行政執法行為,監督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嚴格公正執法;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申訴和行政訴訟案件工作;組織重大行政行為聽證工作;參與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四)規劃建管股  
負責編制審核上報全區交通行業長期總體發展戰略和總體發展規劃,交通基礎設施、道路交通工程設施、區域公共運輸和區域綜合運輸等專項規劃、運輸行業客貨場站的建設規劃。具體承擔交通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審核或審批各類上報的交通項目計畫(公路、客運班線等);承擔項目招投標、建設、監管及施工圖審查等工作。  
(五)安全監督股
安全監督科(綜治辦)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制定全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政策、規範和技術標準;依法監督全區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監管,督促法人安全責任制的落實;負責組織全區交通行業消防安全工作;參與交通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交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來信來訪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系統防汛、防火、防雷、防震及搶險救災、突發事件、重大疫情的防控、應急預案與處置。
(六)綜合交通股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道路運輸發展、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道路運輸年度計畫編制;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綜合統計、預測及信息引導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標準計量、科技情報、從業人員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協調重大節假日(春運)旅客運輸和搶險物資、救災物資、重點物資運輸。
(七)港航漁政股   
組織實施渡口管理法規,督促並幫助所屬鄉鎮渡口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承擔著全區渡口和渡運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對人民民眾和渡工的宣傳教育,經常性進行渡口渡運安全檢查,按照“誰主管、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渡口渡運平穩有序;組織實施轄區內的漁業船舶檢驗(含漁政執法船)和漁政船舶安全監督職能;依法規範轄區內船舶建造市場,指導打擊打擊非法違規造船行為,加強轄區內船舶修造企業的監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嚴厲打擊“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加強行業監督管理。

下屬機構

(一)南昌市新建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南昌市新建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南昌市新建區公路管理站、南昌市農村公路綜合服務站整合組建南昌市新建區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為區交通運輸局管理的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貫徹執行、宣傳國家和省、市、區關於道路運輸、農村公路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承擔道路運輸、農村公路等相關服務性事務工作;參與協調道路運輸、城市客運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推動城鄉交通一體化和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等職能。
(二)南昌市新建區港航管理所更名為南昌市新建區水路運輸服務中心,為區交通運輸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水路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負責全區水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技術護工作; 護工作負責全區航道網運行的監測、預警、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工作承擔全區水路運輸事業發展和應急保障工作等職能。
(三)南昌市新建區交通綜合執法大隊更名為南昌市新建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為區交通運輸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全區公路路政、遒路運政、水路運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檢驗)、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行政檢查工作,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執法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和配合跨縣(區)執法的實施等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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