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青山湖分局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青山湖分局原名江西省南昌公路分局郊區公路段,是一個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也參與公路系統內部的工程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青山湖分局
  • 主要工作:從事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
  • 性質: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
  • 更名時間:2004年11月19日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地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並擬定相應的實施辦法和措施。
2.組織制定管轄區域內主幹線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管轄區域內主幹線公路的建設和養護工作。
3、負責管轄區域內路段小修保養和大、中修工程及新、改建工程的組織實施,改善路況,提高好路率。
4、組織水毀防治和搶修,保證公路完好暢通。
5、管好、用好養路資金,組織公路綠化,推行GBM工程、文明樣板路工程。
6.負責管轄區域內主幹線公路路政管理,實施依法治路,查處公路違法違章,保護路產路權。
7.負責管轄區域內主幹線公路交通情況調查、信息管理和統計上報。
8.負責職工隊伍建設和公路建設、養護技術工作。
9、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路管理的法規,行使公路的行政管理職能

領導班子

黨支部書記:羅小鴿主持黨支部工作,分管辦公室、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工作。
分局局長:彭建國主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勞資、職工教育、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分局副局長:塗國良分管財務、養護(含養護小修工程)、機務、安全生產、道班建設。
分局副局長:黎常秀主持工會日常工作,分管路政及女工工作。

內設機構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青山湖分局原名江西省南昌公路分局郊區公路段,是一個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也參與公路系統內部的工程建設。根據省委政府關於公路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精神,於2004年11月19日正式更名為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青山湖分局,隸屬於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分局於1990年12月成立,其中:幹部33人(分局領導4人:分局長1人,黨支部書記1人,副局長2人),工人65人。分局設有辦公室、路政(路政大隊)、公路、財務四個科室和羅家、揚子洲、蛟橋、麥園、蔣巷五個養路隊。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36人,占總人數的36.7%。其中:高級職稱1人(高級工程師1人),中級職稱18人(工程師10人、會計師2人、經濟師5人、統計師1人),初級技術職稱17人(助理級13人,員級4人),政工系列職稱7人(政工師2人、初級5人)。已獲得研究生學歷的有1人,本科學歷的有29人,大專學歷的有24人,中專學歷的有2人,高中及高中以下學歷的有16人,高中以下的有26人。大專以上學歷的占總人數的55.1%,高中以上學歷的占總人數的71.4%。工人中技師2人,高級工24人,中級工28人,初級工7人,技術工占總人數的62.24%。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青山湖分局擔負著105國道,三南線、南塘線以及蛟萬線、瀛長線、程揚線等省市重要敏感線路十一條,共108.326公里的建、管、養任務。緊緊圍繞公路養護管理中心工作,轉變機制、適應市場、增添活力和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公路養護管理自身發展規律的運行新機制為目標,推進養護運行機制改革。堅持以路面為中心的全面養護,努力創建“暢、潔、綠、美”的公路環境,打造了105國道等一批文明樣板路,極大地改善了南昌地區的公路狀況,為南昌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環境。
在路政執法方面,分局以《公路法》為準繩,以文明路建設為重點,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積極聯合各級政府、部門抓重點、攻難點,展開聯合執法,整頓治理違章建築、占路為市、亂堆亂曬等現象和公路交通環境,維護公路交通暢通。強化執法依據、辦理程式、收費處罰項目標準的路政政務公開,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公正公開、文明規範執法,有效維護公路路產路權。同時積極實踐“有困難,找路政”的社會承諾,樹立起“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奉獻社會、服務民眾”的行業文明風尚。為國家挽回了損失,路政結案率100%。
在抓好公路建管養的同時,分局始終堅持抓好兩個文明建設,連續多年被市公路局評為“雙文明建設先進單位”,2006年還被省公路局評為“先進單位”,路政大隊多次被評為市級“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蛟橋、麥元道班等多次被市公路局評為“先進單位”。青山湖分局以實際行動樹立起奉獻社會、服務民眾的新形象,熔鑄成“團結創新、務實奉獻”的江西公路精神,為江西公路事業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辦公室職責: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分局黨支部、行政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負責黨建工作,協助黨支部抓好支部建設、黨員教育、黨員發展等工作。
三、負責幹部管理工作,承辦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落實黨支部政策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勞動工資、勞動力管理、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承辦社會保險、職業病防治等工作。
五、負責宣傳教育工作,承辦理論學習、普法教育、通訊報導、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六、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信息的辦理工作,擬訂黨政綜合性文稿、報告,承辦黨政工作會議記錄,承辦檔案收發及歸檔工作。
七、負責後勤保障、接待、小車管理及分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
八、負責工、青、婦及計畫生育等工作。
九、承辦市局有關部門和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路科職責: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級業務部門有關公路工程、養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負責全分局公路的全面養護工作,做好年度、季度、月度養護計畫,督促執行並進行月度檢查。
三、負責公路水毀預防與搶修工作。
四、做好路況、橋樑、交通量的調查、統計上報工作。
五、負責全分局的公路改造工程、養護工作和房屋建設的施工組織、工程進度、質量監管等工作。
六、負責申報工程計畫、設計、預算、變更和決算工作。
七、負責收集工程圖片、影像工作,做好工程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八、負責單位安全生產預防、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公路綜合統計工作。
路政科職責:一認真貫徹執行路政管理法規和規章,依法保護路產,維護路權。
二、組織巡查公路,及時發現,制止違章建築,控制建築紅線和處理轄區內的各種路政案件,收取路產賠償費,占用費和罰款。
三、組織對公路沿線的民眾進行愛護公路的宣傳教育。
四、組織指導養路隊兼職路政員的工作。
五、及時上報每月的統計報表,做好內業工作。
六、管好用好交通工具和各種裝備。工作中應依法辦事,秉公執法。嚴禁以權謀私。
財務科工作職責:負責分局機關、分局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及行業財務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負責編制分局財務收支計畫和年度預算,負責經費執行情況分析及決算,提供可靠、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
三、負責全分局人員經費核算拔付工作,制定養護資金的使用規定,完善資金分配原則,強化資金的管理,將資金的分配同安全監督、市場監管、政令暢通掛鈎考核;
四、負責分局日常會計核算、財務報銷審核工作,嚴格經費支出的核算和管理;
五、負責全分局的會計報表匯總工作,負責編制財務決算報表、及時掌握全分局的財務信息;
六、支持參加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七、負責單位固定資產的調出、報廢、報損、新增的管理審核工作,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八、負責落實本科室行風、文明創建、綜治、計生的“一崗雙責”工作;
九、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養路工崗位責任制:一、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先請假,不無故曠工,保證出勤率在95%,出工率在85%以上。
二、熱愛養護工作,聽從隊長指揮,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勞動,高標準,嚴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三、熱愛集體,團結同志,做到“五講、四美、三熱愛”。
四、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地址

市青山南路538號麗江賓館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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