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革命政府時期的審計:1923年孫中山頒布了《大本營條例》。條例規定設5部3處2局和一司,其中第十條規定:“審計局掌管審計各署職官出納事宜”。 ...
南方革命政府時期為防止官員貪污腐敗,對離任尚未解除財務會計責任的高級官員,重點是管錢管物的主要官員,由審計機關對其任內的賬目進行審核。 ...
第四章 南方革命政府的財政政策第一節 粵人治粵時期的財政政策...四、加強審計,辦理財政預算五、查禁菸賭娼六、陳炯明治理時期的財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