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成份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南方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南方成份精選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南方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5.00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02005
- 成立日期:20070514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保持公司一貫投資理念基礎上,通過對巨觀經濟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採取定量和定性相結合方法,精選成份股,尋找驅動力型的領先上市公司,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獲取超額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的標的物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資以滬深300成份股以及上市未滿1年,但符合其他進入滬深300指數條件的新上市公司為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綜合運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對證券市場當期的系統性風險以及可預見的未來時期內各大類資產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進行分析評估,並據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調整原則和調整範圍,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調整,以達到規避風險及提高收益的目的。
(2)股票投資策略
優先配置2-3個驅動力型增長行業中的代表企業,投資比例占股票市值部分的30%±10%。此外選擇其他行業中符合行業領先型的成長企業為投資對象,這部分企業占股票市值部分的70%±10%。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本基金將在研判利率走勢的基礎上做出最佳的資產配置及風險控制。在選擇債券品種時,本基金重點分析債券發行人的債信品質,包括發行機構以及保證機構的償債能力、財務結構與安全性,並根據對不同期限品種的研究,構造收益率曲線,採用久期(duration)模型構造最佳債券期限組合,降低利率風險;對可轉債的投資,結合對股票走勢的判斷,發現其套利機會。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權證投資時,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並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慮運用的策略包括:槓桿策略、價值挖掘策略、獲利保護策略、價差策略、雙向權證策略、賣空保護性的認購權證策略、買入保護性的認沽權證策略等。
本公司將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謹慎進行投資,追求較穩定的當期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將綜合運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對證券市場當期的系統性風險以及可預見的未來時期內各大類資產的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進行分析評估,並據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調整原則和調整範圍,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調整,以達到規避風險及提高收益的目的。
(2)股票投資策略
優先配置2-3個驅動力型增長行業中的代表企業,投資比例占股票市值部分的30%±10%。此外選擇其他行業中符合行業領先型的成長企業為投資對象,這部分企業占股票市值部分的70%±10%。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的債券品種包括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本基金將在研判利率走勢的基礎上做出最佳的資產配置及風險控制。在選擇債券品種時,本基金重點分析債券發行人的債信品質,包括發行機構以及保證機構的償債能力、財務結構與安全性,並根據對不同期限品種的研究,構造收益率曲線,採用久期(duration)模型構造最佳債券期限組合,降低利率風險;對可轉債的投資,結合對股票走勢的判斷,發現其套利機會。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權證投資時,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並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慮運用的策略包括:槓桿策略、價值挖掘策略、獲利保護策略、價差策略、雙向權證策略、賣空保護性的認購權證策略、買入保護性的認沽權證策略等。
本公司將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謹慎進行投資,追求較穩定的當期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但未經確權的基金份額默認方式是紅利再投資;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但未經確權的基金份額默認方式是紅利再投資;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