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所

監獄名。刑部提牢廳管轄的監獄之一。因其位於刑部公署的西南角,故稱南所。掌禁囚由刑部當月司發交的現審人犯及各承審司發交的外省人犯。設司獄滿洲二人、漢軍一人、漢一人,均由刑部筆帖式內揀選引見補授。如實缺司獄不敷差使,於筆帖式內揀派數人幫班辦事。此外尚有醫士一人,由太醫院派出,六年更換一次,預防和治療罪犯疾病。並根據收禁犯人的多少,設禁卒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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