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購買二手房提取由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部及各縣市管理部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平購買二手房提取指南
- 受理機構: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部及各縣市管理部
事項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流程,申報材料,
事項名稱
購買二手房提取
辦理依據
《關於印發南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暫行規定的通知》 南房金委〔2013〕3號
辦理條件
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 工在以下條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 二、在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可申請一次性結清住房公積金本息的條件有: 1、離休、退休的; 2、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3、出境、出國定居的; 4、調到省外工作的; 5、死亡的。
辦理流程
1、位經辦人員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領取相關表格; 2、管理中心(管理部)審核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 3、承辦銀行辦理相關的手續。
申報材料
凡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的,均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若代辦人辦理提取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若提取配偶方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配偶方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刷新後的公積金存摺原件,並按下列提取條件提供: 一、購買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 (原件及複印件1份) 2、契稅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購買二手房且已辦貸款提取 1、房產證 (複印件1份) 2、契稅發票 (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借款契約 (原件及複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