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招投標服務中心於2009年6月經市編辦批准,由原市建設局所屬的工程交易中心、市財政局所屬的政府採購中心、市國資委所屬的產權交易中心三個機構合併成立,為自收自支、財政定額補助的事業單位,隸屬市行政服務中心。中心位於南平市延平區億發商貿城。
基本情況,主要工作,平台建設初步成效,
基本情況
(一)負責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有形市場的建設與管理,為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以及社會中介機構提供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服務。
(二)根據市政府採購計畫,獨立開展政府貨物與服務項目的集中採購活動。充分發揮集中採購優勢,節約財政資金,貫徹落實國家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的政府採購政策。
(三)構建國有產權轉讓、國有土地出讓等國有資源交易活動平台,提供交易服務,提高國有資源的使用效益。
(四)配合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管理,履行場內監管職責,進一步規範我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中心人員編制27人,內設綜合科、信息科、交易服務科、政府採購科四個科室。
主要工作
1、加強硬體設施建設。作為服務視窗,中心辦公樓面積1200多平方米,設計裝修了三間開標室、兩間評標室、一間受理大廳,配備了開評標監控系統及LED電子顯示屏,並已實現監管部門網上遠程監控,同時建立並完善了南平市招標投標網站。
2、加強工作制度建設。中心制定了內設科室工作職責,做到分工合理、職責明確、管理有序;制定了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投標人及社會中介機構辦事程式;制定了評審委員會及評審專家權利義務與評標程式;制定了《南平市建設工程場內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南平市國有產權場內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及《建設工程投標保證金代收代退辦法》;建立了公共資源進場交易數據統計制度,按月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交易報表。
3、強化招投標活動的規範性。目前中心已對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實行代收代付、統一管理,以確保資金安全,維護市場秩序。年內將實現中介機構招標檔案的網上出售,採取中心代售標書的措施,防止投標人信息泄露,保障招投標活動的健康進行。
4、提高地市級工程招投標工作效率。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建設工程試行電子化招投標及關於做好網上遠程評標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心將積極配合市發改委、市建設局抓緊建設工程招投標電子化平台並實現網上遠程評標,充分利用省級專家庫,提高我市招投標工作效率,進一步規範我市工程招投標活動。
平台建設初步成效
我市招投標服務中心的成立,標誌著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做到了管辦分離、人員精簡、場所改善、技術創新、平台統一、管理規範。作為涵蓋建設工程、國有產權、政府採購、國有土地等公共資源項目的綜合性交易平台,中心將認真貫徹執行市政府關於南平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規定,努力打造設施完善、管理科學、服務高效、隊伍廉潔的招投標服務機構,為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