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區民政局

南平市延平區民政局

南平市延平區民政局是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平市延平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南平市延平區玉屏北路3號
  • 所屬地區:南平市延平區
  • 所屬部門: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政府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陳志富(黨組書記);
陳振華(局長);
陳 宏(黨組成員、副局長);
應桂長(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小青(副科長級);
夏孫明(四級調研員);
鄭家敬(二級主任科員);
陳 標(二級主任科員)。

內設機構

1.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擬定並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規劃、推動民政重點項目建設工作。組織起草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來信來訪和行政事務等工作;承擔民政信息、新聞宣傳、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民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教育培訓、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精神文明、機關效能、平安建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編制本部門資金預決算工作;指導、監督中央、省、市、區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民政統計。
2.社會救助股。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政策和標準。承辦相關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牽頭協調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和相關服務。協調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協助市救助管理站的救助管理。
3.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社會組織管理服務中心、行政審核審批股)。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政監督制度;推動村(居)務公開和村規民約修訂工作;組織和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培訓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牽頭做好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工作;做好村(居)民委員會賦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承擔區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和全區社區建設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調查社區治理中的問題,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擬訂社區治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開展社區建設示範、試點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社區治理的工作計畫、總結、檔案起草、會議籌備等工作。提出社區治理建議,指導開展社區服務。負責區本級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工作,按照登記管理許可權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並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
4.養老慈善股。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5.社會事務股(兒童福利和社會工作股)。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推進殯葬改革。負責殯葬執法監督。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體系和因境兒童救助保障制度。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6.區劃地名股(老區工作股)。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變更、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平安邊界共建活動。指導全區地名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收集、管理地名資料,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老區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促進老區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組織協調老區扶建工作。按規定承擔老區扶建專項資金的監管,承擔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孀的優待管理工作。協調革命遺址維護工作。負責老區發展情況的數據統計。聯繫區老區建設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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