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下設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庭)、少年審判庭、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政治處、林業審判庭(加掛生態資源審判庭牌子)、監察室、機關黨總支、司法警察大隊等15個部門和西城人民法庭、南山人民法庭、樟湖人民法庭、王台人民法庭等4個法庭。
法院建設
延平法院堅持“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認真落實南平中院“1110”工作目標,按照“典型引領、勇當表率、開拓創新、爭創一流”的工作思路和“一個保持、五個一流”的奮鬥目標,做好兩篇文章,堅持三項司法,成功培塑了具有鮮明時代特徵的全國“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十八大代表、全國優秀法官、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全國人民滿意公務員詹紅荔同志,並以詹紅荔精神為引領,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探索創新隊伍績效管理模式,推行累進積分量化管理和部門崗位目標創優考核相結合的雙軌並行制度,實現隊伍管理的科學化發展。
所獲榮譽
2010年以來延平法院先後榮立集體一等功2次,個人一等功1 人次,集體二等功2次,個人二等功2人次,集體三等功5次,個人三等功12人次,先後湧現出榮獲全國優秀法官、全國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國道德模範詹紅荔同志、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鄭世文同志等先進典型。2012年12月,延平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院”稱號;2013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第二批“司法公開示範法院”;2013年11月,“發揮先進典型示範作用,大力弘揚詹紅荔精神”項目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特色項目,2014年8月,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設先進單位。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