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嶽區農林局

南嶽區農林局組建於1994年底,是原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合併置的區原農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嶽區農林局
  • 行政區類別:衡陽市轄區
  • 組建時間:1994年底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二級機構:森林病蟲害防治站、農技中心等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機構概況

轄林場、樹木園、自然保護區管理所、園藝場等4個事業單位,設 森林病蟲害防治站、農技中心、林技中心、種子經營管理站、 森林公安分局、林業審判庭等6個二級機構。
現有機關幹部職工48人,其中高級職稱3人,中級職稱10人,初級職稱22人。自1985年建區以來,特別是兩局合併以來, 農林建設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科技興農,建立了無公害蔬菜、有機茶、席草、花卉苗木、特種養殖、觀光休閒農業等5個現代農業基地。林業進入了由木材生產轉向生態建設轉變的發展時期,取得了輝煌成就。
1992年消滅了宜林荒山,1995年實現了全面綠化達標,1997年被國家綠委、國家林業局授予 “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市、區),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不斷增加, 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創造了15年無森林火災的紀錄。
在新的千年、農林局將以嶄新的精神風貌, 描繪新的現代農林業發展藍圖,構築集生產、科研、市場一體的“湘南花卉苗木產業區”、 “無公害農產品區”、“休閒觀光農業區”和“森林生態體系” 三區一系建設框架, 進一步在豐富旅遊產品、 改善旅遊環境、開發旅遊資源、發展生態旅遊上做好農林業四篇大文章。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業、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區農業生態環境與森林生態環境建設、耕地資源與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方面的政策,監督實施有關地方性農業、林業法規。
(二)擬定全區農業生產、林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農業、林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農業、林業政策的地方性規章草案。
(三)負責農業、林業行政執法、林業行政複議工作。
(四)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指導監督耕地保養與改造。
(五)擬定農業、林業產業化經營政策與發展規劃;參與研究菜籃子工程的規劃、政策,負責無公害蔬菜、旅遊農產品開發生產的技術指導、規劃設計、市場調控;預測並發布農業、林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六)組織農業、林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林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
(七)擬定農業、林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興林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選擇及實施;指導農業、林業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八)擬定農業、林業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申報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等農業生產物資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九)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和區域內綠化工作;組織全區園林式單位的創建、申報、審批工作;查處各類違法毀林案件。
(十)組織指導全區植樹造林、林相改造和封山育林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森林採伐限額,監督執行林木、竹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負責協調山地權屬糾紛。
(十二)組織指導全區森林、植物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開發利用;指導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
(十三)組織、協調、指導、負責全區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和管理森林公安、法庭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全區木材行業、農產品市場、農資市場、種子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基本農田地力監測。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財股、人事股)
協調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協調局領導抓好抗災救災、扶貧和本局綜合治理保衛工作;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督查、信訪、收發、統計工作;負責農林情況宣傳、調查研究;負責計畫生育工作;制訂全區農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區農林業初級專業技術職稱及直屬單位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提出農業、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核重點農業、林業建設項目;管理藝術館級農業、林業基金;監督全區農業、林業專項資金的征繳、農林重點工程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農業、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農業、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監管國有農業、林業資產;組織指導全區農業、林業統計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政策法規股(區種子管理站、農業環境監測保護站、農產品質量檢測站、農業執法大隊)
研究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負責組織、協調並參與本局主管產業方面有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工作;指導並負責農業、法制工作,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工作;對農業新產品的生產銷售進行市場調控指導,擬定農業產業的技術質量標準,組織農業各產業的質量認證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環境建設,推廣生態農業,發展農業環保產業;負責農業資源的保護、建設和管理;組織農業監測、農業質量監測、農業質量調查和農業環境影響評價;組織指導農業生產對農業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治理;保護珍稀瀕危農作物和野生植物等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依法調查、處理或者參與調查、處理農業環境污染事故;負責農產品市場調控,研究無公害農產品標準,並對其管理,負責並開展農業普法教育,承辦農業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
資源林政股(林業分類經營辦、山林權屬調處辦、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
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區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和統計;負責伐區作業設計、採伐監督管理工作;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和發放林業、竹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林地、林木管理並承擔對依法應由國務院林業部門或省政府林業部門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工作;負責有關林業法律法規監督執法;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擬定有關全區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方面的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山林權屬調處工作;負責全區森林分類經營、國家公益林、省級公益林和區級公益林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審查林業行政許可事項、核發行政許可證;組織指導全區護林護火、林業行政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建立森林資源管理台帳、檔案和信息庫。
稽查隊
組織開展林業行政執法稽查,負責查處毀壞森林植被、亂砍濫伐林木、亂征濫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不法行為;負責竹木經營加工市場、建築市場、集貿市場的竹木流通管理工作;負責木材採伐的監督和驗收工作;負責南嶽鎮林業站的全面工作。
營造林股(綠化辦)
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監督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負責林木種苗的管理及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全區退耕還林工作、長防林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生態公益林花卉苗木的培育;指導苗圃的建設和管理;擬定全區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林業科研、組織科研攻關,成果鑑定與推廣;指導、協調林業技術監督,林業專利申報、林業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國土綠化,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水利等到公共設施和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機關的綠化工作;負責園林式單位的創建;負責審批城區內機關、學校及部隊等庭院樹木的更新砍伐;負責查處違法毀綠案件。
森保股(森防檢疫站)
指導組織全區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開展森林病蟲害的調查、監測、預報,組織實施森林病蟲害防治工程;組織和監督、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國家和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古樹名木的調查、監測,並實施保護措施。
蔬菜管理辦公室(植保站、土肥站、糧油站、科教股、農業信息統計股)
負責轄區內蔬菜生產、加工和檢測工作;指導全區農業生產,對全區各種農作物的病蟲害進行準確、及時的預測預報和防治指導工作,負責全區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壤肥力監測;做好新技術、新品種、新模式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農業信息收集、統計和發布工作;負責南嶽鎮農技站的全面工作。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宣傳貫徹執行農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全區農業生產;參與制訂農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提供農業技術、信息服務;負責農業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指導下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推廣活動;開展技術有償服務及與之配套的農用物資供應。
林業技術推廣中心:
負責林業科技成果的引進、管理與推廣工作;負責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建設和《種子法》的實施工作;承擔各種林業科研項目及上級立項的重大課題並專門配備各線技術力量實施;負責全市的林業送科技下鄉和科普宣傳活動,舉辦各種技術培訓班,對廣大林農和鄉鎮村技術員進行技術輪訓和輔導;負責林業綜合開發的示範基地建設;負責生態公益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生態村、園林化村主森林公園建設;配合營林科做好全市開發林業的規劃、設計和基地驗收;負責綠化造林的技術指導,以及對林農的技術培訓和輔導;抓好全市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工作,參與城市綠化工程建設;負責經濟林的開發、管理和技術指導服務工作;
三鄉一鎮林業站(南嶽鎮、拜殿鄉、岳林鄉、龍鳳鄉):
宣傳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林業方針政策;協助人民政府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管理工作;協助林業行政部門管理林木採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採伐區調查設計,並參與監督採伐區作業和採伐驗收工作;做好護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三鄉一鎮農技站(南嶽鎮、拜殿鄉、岳林鄉、龍鳳鄉):
宣傳貫徹執行農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轄區內農業生產;協助人民政府制定農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對轄區內各種農作物的病蟲害進行準確、及時的預測預報和防治指導工作,負責轄區內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壤肥力監測;負責農業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提供農業技術、信息服務;負責農業信息收集、統計和發布工作;開展技術有償服務及與之配套的農用物資供應。

地圖信息

地址:南嶽鎮雲峰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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