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南嶽區糧食局成立於1984年,是南嶽區人民政府的組成單位。1994年機構改革,南嶽區糧食局改為南嶽區糧油貿易總公司,隸屬區政府管理單位。1997年恢復南嶽區糧食局,為政府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全區糧油購銷和糧食行政管理,促進糧油生產和流通,調控糧油市場,平抑糧價,確保有效糧油儲備量,應付突發事件及各種自然災害,確保駐軍和城鎮居民的糧油供應及國家退耕還林用糧。局直屬機構3個,隸屬機構3個,局機關定編12人,全局有幹部職工82人,其中幹部27人,職工55人,黨支部1個,黨員28人。
建局十多年來,在區委和區政府的領導下,局領導班子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始終堅持以發展南嶽經濟,搞活南嶽糧油購銷和強化糧油行政管理為指導思想,在改革和發展中形成了南嶽糧食經濟系統的新格局。現在固定資產原值737萬元,其中糧庫3棟,占地面積6000多平方米,可儲存糧210萬公斤,酒樓、賓館各1個,床位100多個,經營網點、門店14個,經營量最好年景為購銷稻穀400萬公斤。
1985年以來共為國家財政創收200多萬元,1993年以來是全省縣區糧食局唯一沒有虧損掛帳的單位, 1992年被授予省級文明衛生單位,1998年被評為出席市財貿工作先進單位;2000年被評為出席全省糧食系統扭虧增盈先進單位,2000年被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獻愛心功臣行動”先進單位。2002年被評為全省扭虧增盈先進單位和全市企業改制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全區供銷合作社改革和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具體實施。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市、區黨委政府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等有關供銷社改革發展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對全區供銷社的指導、協調、監督、服務、教育培訓職能。
(二)負責建設全區農村現代商品流通體系。主要發展農業生產資料、農村日用消費品(含圖書、藥品)、農副產品現代購銷、再生資源(含報廢汽車)回收利用和煙花爆竹歸口經營五大經營網路。
(三)負責建立新型的完整的為農服務體系。採取創辦、領辦、聯辦等形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農產品基地,組建有關行業協會,負責在全區農村社區建立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綜合服務中心。
(四)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做大做強社有企業,培育參股控股各類龍頭企業,推進社有企業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推動社有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標準示範化、農業技術研發推廣等項目,積極探索發展適合當地農村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五)承擔化肥、農藥、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資的國家和地方政府儲備及救災物資儲備等任務。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全區農村商品流通及市場體系建設的規劃編制及修訂;參與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煙花爆竹行業的市場管理;參與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建設;參與管理指導全區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市場體系建設。
(六)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和糧食產銷合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
(七)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實施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省糧食質量標準的貫徹落實,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實施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有關行政管理。
(九)承擔區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區級儲備糧(油)的規模、總體布局、購銷計畫以及提出動用區級儲備糧(油)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區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區級儲備糧(油)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區級儲備糧(油)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十一)指導和監督全區供銷糧食系統的資產管理,依法維護全系統的合法權益;指導全區供銷糧食系統的科技開發、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及推廣工作;負責全區供銷社和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指導全區供銷糧食系統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供銷糧食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計財股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制度;負責重要會議和業務活動的組織,重要檔案和材料的起草;負責機關文秘、文電、人事、勞資、信訪、接待、機要、檔案、財務、統計、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報導、宣傳教育、綜合調研和後勤服務工作;指導全區供銷糧食系統的財務核算,協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督促、檢查糧食補貼資金的撥付、使用及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資產的監管工作;依法對全區供銷糧食系統直屬單位開展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供銷合作股
指導和協調供銷社農資、日用工業品、廢舊物資、飲食、旅店等經營服務工作;負責供銷社化肥、農藥、棉花、成品油、煙花鞭炮、廢舊鋼鐵、廢舊汽車、邊銷茶等主管和專營業務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管理;負責供銷社直屬企業特種行業許可證、進口經營許可證、工商登記及年審年檢等材料的審核申報和協辦;指導和協調供銷社基建投資項目、科技項目和合資、合作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實施等工作;組織供銷社的招商引資、外經外貿、經濟協作業務活動;指導供銷社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專業合作社建設;指導供銷社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工作;指導供銷社抓好農副產品收購工作;負責供銷社統計報表工作。
(三)糧食業務股
擬訂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糧食購銷計畫;參與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區糧食生產結構調整;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購、銷合作;負責擬訂和實施地方儲備糧(油)總量規模、布局方案和收購,提出地方儲備糧(油)動用及劃轉計畫;負責建設和規範糧食市場體系;配合有關部門管理、監督糧食市場和價格,承擔全區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軍隊糧食供應工作,保障供給;負責組織落實防災、抗災、救災和災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區糧食行業管理和統計報表工作;負責糧食重點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驗收等工作及專項資金管理;指導糧食行業計量、市場建設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新技術推廣和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糧食行業開展產業化經營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品牌建設和技術改造。
(四)安全管理股
抓好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和綜治維穩工作;組織安全保衛知識學習和消防培訓,普及安全常識,制訂各項安全制度;開展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對直屬企業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並接受上級和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的檢查監督,協助調查處理安全事故;保管好消防器材及設備,經常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管理,重點做好煙花爆竹和糧食的運輸、儲存、經營等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市場監管和執法,依法打擊煙花爆竹違法經營行為。
(五)南嶽區糧食執法大隊(下設機構)
南嶽區糧食執法大隊為區供銷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股級。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建立糧食收購準入制度,開展糧食收購資格審核;依法開展對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的檢查監督和執法;加強糧食巨觀調控,確保全區糧食供求平衡和市場價格的穩定;加強對全區糧食流通的監管,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領導班子及分工
曹長庚(局長、黨組書記):主持供銷糧食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李再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供銷合作業務、安全生產、綜治維穩、信訪、爭資跑項、煙花爆竹專營等工作。
胡中鴻(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糧食業務、軍糧供應、依法行政、普法、新農村建設、計畫生育聯繫村等工作。
肖敏(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黨務、學習培訓、組工、統戰、文明創建、社區聯創和全區性中心工作。
周岳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計畫生育、機關作風、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資產和財務監管、內部審計等工作。
曠艷平(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分管工青婦及關心下一代等群團組織、辦公室、接待、宣傳、電子政務等工作,兼辦公室主任。
其他
郵 編:42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