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嶽區審計局

依據《憲法》、《審計法》的規定,對國有資產、資金及經授權的集體企業進行經濟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嶽區審計局
  • 局長:廖飛鵬
  • 黨組書記 :周福龍
  • 類型:國家機構
領導分工,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領導分工

趙慶豐:副局長 分管農林股和群團工作。
劉圓月:副局長 分管財金股和經濟責任審計、機關財務管理、內審工作。
侯海云:紀檢組長兼辦公室主任 負責紀檢、法規、辦公室工作。
蔣玉梅:總審計師。協助局長管理全局審計業務工作。
依據《憲法》、《審計法》的規定,對國有資產、資金及經授權的集體企業進行經濟監督。1989年11月,成立南嶽區審計局。局內設2股2室,局機關15人,主要職責是對本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對區內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財務收支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根據有關法律,對其它部門專項資金及特定事項進行審計監督;同時還擔負著經濟責任鑑定、資金驗證及資產評估。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區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行業或專項資金的審計或審計調查。
(二)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和向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區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3、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4、區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收支。
5、區人民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6、區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專用資金使用情況。
7、區人民政府及區直各部門基本建設項目財務及概預算執行和決算。
8、市審計局委託和授權的國有金融機構,中央、省屬企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區人民政府提交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組織行業審計、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並向市審計局、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受區委、區人民政府委託,組織全區審計機關依法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對區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八)組織指導全區審計信息化建設,規範審計機關信息網路管理。
(九)指導全區審計機關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全區內審機構的審計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全區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進行審計監督。
(十)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的會務、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全局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宣傳、信息和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計畫生育、檔案管理等工作,編寫《大事記》。
經濟責任審計室
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對區直各部門、區屬企事業單位以及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區科級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財政金融審計股
擬定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對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區地方稅務局系統稅收征管情況以及預算外資金進行審計;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組織全區審計機關完成對國有金融機構的審計任務;負責審計地方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對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批准發行的證券、社會募集資金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全區財稅銀行系統行業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農林審計股
負責對分工範圍內的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由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農業開發、移民資金、國土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審計縣(市)區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農業開發、國土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國家建設項目投資審計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對區直和中央、省屬駐衡單位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以及資金來源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區直各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施工企業的財務收支;負責城市建設、管理及公用企、事業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的招、投標的事前監督;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法制股
負責有關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及修改和報批工作,辦理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行政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方面的工作;辦理區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交辦的提案;組織對區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質量監督檢查;審核與覆核局機關業務科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書、審計處罰決定書、審計建議書;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指導全市審計機關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對局機關審計業務質量進行抽查;督辦業務股已下審計決定的應收繳款項催收入庫工作;指導、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指導全局審計系統的法制工作。

地理位置

南嶽區審計局
地址:金簡路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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