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Nanning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8日
- 現任領導:楊敏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改革
南寧市農業農村局,是將市農業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市委政策研究室的農村工作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主要職責
(一)研究並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重大舉措。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負責提出全市農業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參與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協調推進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四)擬訂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有關改革試驗區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
(五)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大數據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歸口管理農業農村相關對外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
(六)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監督管理全市漁業漁政漁港。
(七)監督管理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訂南寧特色農產品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全市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南寧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監督管理全市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指導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南寧農業投資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承擔中央、自治區農業投資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參與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合作。擬訂全市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戰略和對策。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擬訂南寧農業對外援助政策,指導實施有關農業援外及援邕項目。
(十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 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1 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1.2 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1.3 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 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糖業發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2.1 農業農村局負責擬訂全市糖料蔗種植規劃及產業政策,組織推進糖料蔗基地和糖料蔗生產保護區建設,組織實施良種育繁推廣,實施糖料蔗相關補貼政策,監測全市糖料蔗生產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糖料蔗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等。
2.2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糖業發展局)負責擬訂全市製糖業發展戰略及規劃,提出最佳化製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製糖業運行態勢,統計並按許可權發布製糖業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製糖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等。
2.3 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發展合力。
現任領導
南寧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