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城區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城區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城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國家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城區地方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城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城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城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城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區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招商引資、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六)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城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負責核准統計管理登記。組織各鎮(街道)、各部門對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城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九)依法審批(備案)各鎮(街道)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方案;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檢查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城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健全和管理城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制定城區各鎮(街道)、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負責管理城區統計人員,協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幹部教育、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聘和統計管理登記證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私營企業(含改制企業)的勞動工資統計管理。
(十三)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
1.做好上傳下達,積極為領導服務、為幹部職工服務;
2.做好行政後勤各項工作,負責檢查全局各辦公室的衛生、安全和勞動紀律工作;
3.對本局發出的檔案,負責審核、編號和印刷,對上下級來文負責做好登記、送閱,負責上級通知及其他部門來函的督辦;
4.搞好本局檔案的歸檔和有關資料的管理;
5.負責做好外來接待工作;
6.組織對各鎮、街道辦統計工作質量的考評工作,不斷提高統計工作水平。
二、綜合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全城區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檢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統計分析報告;
2.組織各專業定期蒐集、整理、編輯、提供、印製各項經濟統計信息資料;
3.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市性的統計信息資料,確保數據的準確性,為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提供統計優質服務。
三、核算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全城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貫徹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報表制度,組織開展與國民經濟核算相關的各項單項、綜合性調查以及測評工作。
四、工業交通能源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全城區工業、交通、運輸、物資、能源等經濟情況的統計;
2.組織全城區各單位貫徹執行工業交通、物資、能源等統計報表制度,解答有關問題,並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調查研究;
3.負責組織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
4.負責本專業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認真搞好基層統計基礎工作。
五、農業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全城區農業經濟的統計,貫徹實施農業報表制度,認真做好農業報表的資料收集整理上報工作;
2.建立健全開展農基層統計網路,抓好農業統計信息的自動化建設;
3.負責本專業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認真搞好基層統計基礎工作;
4.負責組織全城畜禽調查、主要農副產品產量抽樣調查、主要農副產品收購價格調查;
5.深入農村開展調查,及時把握農村經濟發展變化情況。
六、固定資產投資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1.組織全城區貫徹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報表制度,負責全城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
2.負責本專業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認真搞好基層統計基礎工作。
七、貿易外經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1.組織全城區認真貫徹實施國家統計局貿易統計制度。負責全城區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
2.負責全城區外貿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3.對全城區貿易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及統計分析工作;
4.負責本專業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認真搞好基層統計基礎工作;
5.組織開展全城區性的個體商業、餐飲業、住宿業和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的抽樣調查工作。
八、勞動工資和人口統計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實施國家統計局勞動報表制度,負責全城區勞動力就業情況的統計;
2、組織開展全城區人口抽樣、民眾安全感等調查工作;
3.負責本專業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認真搞好基層統計基礎工作。
九、城市住戶調查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開展全城區農民人均純收入抽樣調查工作。
十、農村住戶調查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開展全城區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抽樣調查工作。
十一、政策法規制度專業主要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統計局、自治區統計局和南寧市統計局統計普法宣傳教育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城區統計普法宣傳教育規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及統計制度在本城區的貫徹執行情況;
2.根據國家統計局、自治區統計局和南寧市統計局的統一布置,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統計執法大檢查;
3.組織實施全城區《統計調查單位統計管理登記》制度及其年檢工作;
4.立案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1日,入選擬表彰廣西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