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南寧市良慶區歌海路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辦理南寧市人民政府和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文電。
(二)協助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城區人民政府、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鎮人民政府、廣西良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和城區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城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城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廣西良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對南寧市人民政府、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城區人民政府的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城區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編輯、報送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
(八)負責城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向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協助處理城區直屬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以及各鎮人民政府、廣西良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負責城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議案、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等相關工作。
(十二)做好中共南寧市良慶區委員會外事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外事管理相關規定,積極推動良慶區參與南寧市組織開展的國際性、地區性區域交流與合作。協助南寧市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城區活動和本城區民間組織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協助南寧市處理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發事件。統籌協調城區領導對外交往事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財政扶貧資金(不含以工代賑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投向和分配計畫。指導、監督扶貧資金、物資的使用,組織城區貧困狀況的監測與統計。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檢查、督促落實定點幫扶單位掛鈎扶貧責任制。指導協調異地移民安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實施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組織實施教育扶貧和科技扶貧;指導、協調貧困地區勞務經濟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貧困地區勞務輸出。
(十四)負責城區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會議和活動,以及政府部門重要工作進展、做法、經驗、問題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
(十五)承擔地方志工作督查、徵集、查處提請等行政檢查及其他行政權力職能,會同地方志編纂辦公室共同做好年鑑的編纂、出版、發行等工作。
(十六)在南寧市節能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全城區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的具體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南寧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定額標準和節能規劃、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畫抓好貫徹落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良慶區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公示和評價考核工作,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城區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城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辦理南寧市人民政府和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文電。
協助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城區人民政府、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3.研究各鎮人民政府、廣西良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和城區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城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4.根據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5.督促檢查城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廣西良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對南寧市人民政府、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城區人民政府的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6.協助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城區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7.收集、編輯、報送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
8.負責城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向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協助處理城區直屬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以及各鎮人民政府、廣西良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反映的重要問題。
9.負責城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10.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城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11.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議案、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等相關工作。
12.負責城區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會議和活動,以及政府部門重要工作進展、做法、經驗、問題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
13.承擔地方志工作督查、徵集、查處提請等行政檢查及其他行政權力職能,會同地方志編纂辦公室共同做好年鑑的編纂、出版、發行等工作。
14.在南寧市節能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全城區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的具體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南寧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定額標準和節能規劃、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畫抓好貫徹落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良慶區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公示和評價考核工作,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城區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城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5.完成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扶貧辦
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財政扶貧資金(不含以工代賑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投向和分配計畫。指導、監督扶貧資金、物資的使用,組織城區貧困狀況的監測與統計。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檢查、督促落實定點幫扶單位掛鈎扶貧責任制。指導協調易地移民安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實施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組織實施教育扶貧和科技扶貧;指導、協調貧困地區勞務經濟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貧困地區勞務輸出。
(三)外事辦
做好中共南寧市良慶區委員會外事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外事管理相關規定,積極推動良慶區參與南寧市組織開展的國際性、地區性區域交流與合作。協助南寧市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城區活動和本城區民間組織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協助南寧市處理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發事件。統籌協調城區領導對外交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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