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統計局

南寧市統計局

南寧市統計局是南寧市人民政府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職能部門,內設13個科室,下設數據管理中心和普查中心2個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統計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嘉賓路1號政府大樓1號7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統計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國家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全市地方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縣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招商引資、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六、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組織各縣區(開發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九、依法審批(備案)各部門、各縣區(開發區)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方案;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檢查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制定全市各縣區(開發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縣區(開發區)、鄉鎮(街道)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協助各縣區管理統計局領導班子;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國家、自治區統計局和市財政劃撥的統計專項經費。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內設13個科室主要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管理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財務以及基本建設、督查督辦等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辦理有關行政事務。
(二)統計執法監督局
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受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指導監督市轄縣(區)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起草有關統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協調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和相關工作;承擔統計改革的相關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提出決策諮詢建議;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整理並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開展專題和重要課題分析研究;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縣區和市直各單位績效考核評估工作。
(四)國民經濟核算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開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和所有制經濟增加值核算;對縣(區)GDP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審核評估;開展巨觀經濟監測預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分析研究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縣域及鄉鎮經濟發展評價工作。
(五)工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及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聯網直報國家統計局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工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進出口貿易、外商投資、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貿易外經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農村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農民人均收入調查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調查,承擔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全國農業普查工作,開展畜禽生產和國家扶貧重點縣貧困監測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農村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人口就業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和就業統計調查、城鎮單位、私營單位勞動報酬統計調查、社會保障統計和民眾安全感調查,組織實施科技統計調查,開展婦女兒童監測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司法、環境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人口和就業、社會和科技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城市社會經濟調查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各縣(區)城鎮住戶調查、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和有關專項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各縣區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建設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服務業調查統計科
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能源與資源環境評價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能源和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開展對全市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監測評價;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能源與資源環境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三)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辦協助各縣區管理統計局領導班子的有關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統計從業資格和職務評聘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職工和系統統計幹部的教育培訓;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直屬單位

(一)數據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承擔全市全國普查及大型統計調查數據處理工作;負責全市統計數據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安全及推廣套用;承擔全市統計信息網路系統管理維護工作。
(二)普查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全國性普查工作,管理、開發利用全市普查數據;承擔全市基本單位經常性統計調查工作;承擔單位名錄庫管理的具體工作;承擔全市統計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參與其他統計調查工作。

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蔣賓梁緯、李朝暉
二級調研員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表彰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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