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江南區統計局

南寧市江南區統計局

江南區統計局是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下設城區社會經濟調查隊和普查中心。主要承擔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職責,並服務和服從於全城區經濟工作中心大局,為全社會及時提供更多的統計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江南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壯錦大道19號政府大樓A座4樓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城區統計改革、統計科學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城區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城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據國家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定城區地方統計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城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城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城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部署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專項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城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運輸服務業、倉儲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區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招商引資、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和資料。
(六)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城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負責核准統計管理登記。組織各鎮(街道)、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城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九)依法審批(備案)各鎮(街道)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方案;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檢查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城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健全和管理城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制定城區各鎮(街道)、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一)負責管理城區統計人員,協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幹部教育、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聘和統計管理登記證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私營企業(含改制企業)的勞動工作統計管理。
(十三)組織實施全城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罰;受理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執行統計信用制度;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承辦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協調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和相關工作;承擔統計改革的相關工作職責。

人員編制

南寧市江南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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