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南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南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在原南寧市衛生防疫站、南寧市結核病防治所和南寧市健康教育所的基礎上,於2002年7月8日正式重新組建的公益性衛生事業單位,其使命是通過對疾病和傷害的預防控制,創造健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人民健康;其宗旨是以科研為依託、以人才為根本、以疾病控制為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設立:2002年7月8日
  • 性質:公益性衛生事業單位
  • 面積:5 631.1平方米
  • 職工:226人
  • 實驗室:恆溫恆濕實驗室等
醫療設施,技術力量,業務工作,中心職能,新投入建設,科室介紹,

醫療設施

中心現有辦公用房:5 631.1平方米,其中實驗室用房1848平方米,建有恆溫恆濕實驗室、百級潔淨實驗室等,擁有微生物自動檢測儀,氣相色譜儀、氣質聯用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液相色譜、免疫瑩光酶標分析儀、生物安全櫃、瑩光顯微鏡、有機色體分析儀等一批先進精密儀器設備,具備了較高的衛生檢測檢驗水平,並於1996年通過自治區級計量認證,它標誌著南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備了按照計量認證認可準則開展檢測檢驗的能力,2004年6月通過了自治區衛生廳愛滋病篩查實驗室評審,並授予愛滋病篩查實驗室資格。

技術力量

中心現有職工226人,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88人,占職工總數83.2%,其中高級技術人員15人,中級技術人員99人,分別占技術人員的8.0%、52.7%。

業務工作

中心是集疾病預防與控制、衛生監測檢驗與評價、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是南寧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測檢驗業務技術的指導中心,在市衛生局的直接領導下,積極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標準,負責全市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和慢性非傳染病疾病的監測與調查,負責和承擔重大疫情、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的調查處理;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開展重點疾病的預測、預報與分析工作;組織實施開展與人群生命質量有關的食品、環境、放射、學校等衛生學監測工作;承擔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檢驗和社會委託監測檢驗工作;組織開展從業人員健康體檢以及大型活動的公共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各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工作。

中心職能

1、貫徹實施疾病控制和預防保健的各項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訂我市疾病預防和控制規劃、措施,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和相關方案、技術規範的實施,並進行質量檢查和評估。
2、組織、協調全市疾病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公共衛生和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協作解決跨區域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和特殊疾病的搶救治療工作;承擔全市疫情中毒事件、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救災防病等的調查處理工作;對傳染病流行、中毒、衛生污染、救災防病等重大公共問題提供技術支撐;進行疾病預防控制及其它有關衛生信息的報告、管理和建設。
3、為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提供依據和衛生學評價,承擔衛生監測、檢驗及預防性健康檢查工作。
4、負責對影響人群生活、學習、工作等生存環境質量及生命質量危險因素的研究,對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等進行衛生學監測及干預。
5、對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心理及精神性疾病、職業病、公害病、學生常見病和意外傷害等重點疾病發生、發展和分布的規律進行流行病學調研、監測並制定預防控制對策。
6、實施預防接種和負責全市預防用生物製品的調撥、發放、使用與管理。
7、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參與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促進社會健康環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為的形成。
8、開展公共衛生、疾病預防控制的科學研究,開發、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
9、負責全市皮膚病(含麻風病)、性病、愛滋病、結核病的監測管理、預防診斷工作。
10、開展衛生防病檢驗和實驗室質量控制;承擔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質量檢驗、鑑定;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竣工驗收進行衛生學評價。
11、負責職業病的預防控制、診斷,急性職業中毒急就及職業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生產環境空氣及生物材料中有害物質的監測檢驗、職業衛生監測、防護和危害評價;負責化學毒物監測檢驗和污染處理。
12、向社會提供相關的衛生健康諮詢和預防醫學專業技術服務。
13、完成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其它任務。

新投入建設

2003年,南寧市委、市政府投資7000萬元,在南寧市廂竹路劃撥土地35畝新建市疾控中心,這是構建完善科學的全民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新疾控中心的建設將極大地提高首府南寧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和疾病控制的能力,正在建設中。

科室介紹

一、辦公室(應急辦公室)
協助中心領導管理和處理日常工作,負責中心工作計畫、制度、總結的起草和運行;負責公章管理、收發行文、檔案管理及對外聯絡、接待等工作;協調各科室的業務工作,並督促各科室工作計畫落實;負責中心保密、審計工作;負責計生工作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外來學習、進修人員的安排及管理。
負責組織、協調中心有關科室處理傳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衛生事件;擬定中心應急工作計畫和相關技術方案,並組織有關科室實施。負責傳染病疫情和其它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管理和效果進行評估;對相關調查工作報告進行統一歸檔管理。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和相關技能培訓;負責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系統的日常監測工作,並對法定報告傳染病的疫情資料定期進行整理、分析,組織相關科所完成疫情簡報和彙編等資料的編制工作;負責組織並參與對全市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工作質量評估檢查工作,對提高全市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質量提出建議。負責組織召開全市傳染病疫情及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疫情分析例會;參與並協助相關科室建立重點傳染病的預測和預警體系;負責組織制定針對公共衛生突發應急事件應急設備、物資儲備計畫並督導落實。
二、人事科
負責人事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中心領導做好人員調配、聘用;負責考勤、考核、勞動社會保障工作;負責職工轉正定級、任免、獎懲、政審、工資調整、福利等事宜,負責中心業務培訓計畫的制訂、實施及總結,做好職工進修培訓、上崗培訓、繼續教育項目及學分登記等管理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承辦中心黨務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思想政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中心幹部教育工作及職工政治理論、普法學習計畫、安排,負責紀檢監察及信訪工作,做好工會、共青團、統戰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財務管理,根據事業開支計畫,編制年度財務計畫、預算,辦理會計業務,按規定報送會計報表;負責發放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補助等;做好單位各項收入、支出的管理工作。
四、總務科(安全保衛科)
負責中心內財產、房屋、物資管理,做好電器設備、上下水道、各種辦公用具等維修、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儀器設備、藥品、辦公用品、低值易耗材料等的計畫、審批、購置、保管及發放;負責中心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維修維護、外送修理及報廢等工作;負責劇毒試劑、麻醉、精神類藥品的管理及標準物質的採購。負責本單位滅菌物品的清洗、消毒、保管、監測及供應工作,並對物品的消毒滅菌效果進行監測;負責本單位愛國衛生運動、庭院綠化、院內清潔等工作;負責計畫外勤雜崗位用工協定的簽訂。
負責中心的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管理、戶籍管理等工作;開展防火宣傳提高全體職工的防火意識,搞好防火工作;負責中心車輛保管、維護、統籌調配、科室用車安排等工作,組織中心的駕駛員安全學習和經驗交流。
五、項目辦公室
全方位負責單位內部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與上級項目管理機構的日常聯絡;根據項目實施的需要,及時籌劃、組織和召開各類會議和活動;組織制定項目工作計畫,包括項目管理計畫、培訓計畫和督導評估計畫等;協調組織各級項目活動的實施;協調組織項目管理的技術支持和項目的監督和評估活動;組織完成項目工作進度報告、財務報告、督導評估報告和年度總結報告等;協調各級項目執行機構間的活動,以及項目執行機構與其他相關組織的關係。
六、質量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制和修改《質量手冊》、《程式檔案》和《作業指導書》及有關質量管理體系檔案,並監督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協助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處理質量事故和質量申訴事宜,對日常檢測工作實行全面質量管理;負責樣品的接收、留樣、轉送、檢驗報告單審核、發放及實驗原始記錄檔案管理等;負責標準及規範的管理,對內審員、監督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負責組織參加各級實驗室質量控制控制活動。
七、信息與科研管理科
負責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及反饋報告,做好疫情資料管理工作,及時填報各種疫情報告,負責組織檢查指導各醫療單位疫情資料管理、漏報調查等;開展與疾病預防控制相關的科研管理,包括科研計畫管理、課題管理、成果管理、論文管理和科研檔案管理;負責圖書資料的管理;負責中心計算機網路管理。
八、健康教育科
促進社會共同開展衛生宣傳、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負責健康教育資料的收集、整理、儲存、交流和使用,為制定計畫、選擇方案、製作材料、開展調查研究和指導工作提供依據;負責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公眾的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指導;負責中心培訓資料的收集、歸檔;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信息的收集、彙編與交流。
九、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制科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制及疫情監測管理、基本資料收集、重點疾病監測、疫情預測預報;負責嬰兒死亡、出生資料的收集管理、市區居民死因監測;檢查指導各醫療單位疫情資料管理,開展漏報調查等工作。
十、傳染病防制科
負責傳染病監測管理工作,包括疫情監測、基本資料收集、重點疾病監測、疫情預測預報等;檢查指導各醫療單位疫情資料管理、傳染病漏報調查;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傳染病的綜合預防諮詢和指導,疫情調查處理。
十一、結核病防制科
制訂結核病防治工作規劃、計畫,組織、指導實施,負責結核病防制及疫情監測管理、基本資料收集、監測、疫情預測預報;指導檢查各醫療單位疫情資料管理,開展結核病漏報調查;對本市及縣級結防機構進行督導、檢查和人員培訓。
十二、愛滋病性病防制科
負責全市性病愛滋病的防治,管理及監測工作。制定防治規劃、計畫和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系統地收集整理性病愛滋病的流行病學相關資料;承擔全市愛滋病網路直報管理、性病愛滋病疫情報告管理,分析疫情動態,提供疫情信息;根據防治工作需要,開展專題調查;承擔愛滋病健康教育、行為干預與諮詢檢測(VCT)工作;負責愛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管理工作。
十三、免疫規劃科
負責可免疾病的免疫規劃及其基本資料的收集、接種率監測,人群免疫水平監測;負責免疫規劃實施的管理,做好疫苗計畫、貯存、分發和運輸、冷鏈、表卡的管理;負責可免性疾病的預防接種及其副反應調查處理、計畫免疫針對疾病的個案調查處理及免疫規劃業務技術指導和綜合評估工作。
十四、寄生蟲病與地方病防制科
負責寄生蟲病和地方病的防制、監測管理工作,包括防制規劃的制訂、措施的落實、疫情監測管理、考核評估等;檢查指導各醫療單位寄生蟲病和地方病疫情資料管理和漏報調查。
十五、食品安全與學校衛生科
負責轄區內食品衛生相關產品的衛生監測和評價;負責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和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衛生學調查、處理和控制等技術工作;負責食品衛生和營養專題調查工作;負責學校衛生管理工作,掌握學校的基本衛生情況和學生生長發育狀況,開展學生健康監測,做好學生常見病的防制和管理工作。
十六、環境與職業衛生科
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職業與放射衛生、生活飲用水等衛生監測和評價;負責與環境衛生、職業與放射衛生相關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開展作業環境有毒、有害因素與人體健康影響的專題調查和研究;負責轄區內放射衛生監測及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管理工作。
十七、消毒與病媒生物防制科
負責轄區內病媒生物種類調查、“四害”密度監測,開展病媒生物侵害狀況的調查監測、病媒昆蟲對殺蟲劑的抗性調查監測;負責疫源地的滅鼠、殺蟲、消毒;指導公共場所蚊蠅孳生地的殺滅,對衛生用品進行衛生質量監測;負責醫療機構消毒質量和感染因素、相關行業預防性消毒的衛生監測工作,指導開展衛生蟲害防治服務工作。
十八、從業人員健康體檢科
負責從事食品、公共場所及其他各類人員的健康體檢,開展職業危害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負責體檢資料的收集、匯總、統計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負責收集、整理職業中毒和職業病資料並進行管理;負責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的發放。
十九、預防醫科門診科
開展內、外、婦、兒、皮膚、口腔、中醫科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負責麻風病診治和監測,疾病預防保健知識諮詢及相關衛生知識普及。
二十、美沙酮門診
對吸毒人群開展美沙酮藥物替代維持治療,心理治療、行為干預。
二十一、微生物檢驗科
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範圍內的細菌學、病毒學及臨床生化相關檢測;負責本科室使用計量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開展實驗室內的質量控制工作;負責研究、引進、驗證、開發本專業檢測新方法、新技術工作;負責標準物質、菌種、毒種、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負責技術資料和檔案的管理;負責檢測事故處理工作。
二十二、理化檢驗科
負責疾病預防控制範圍的樣品進行理化相關檢測;負責中心玻璃量器的檢定工作,負責本科室使用計量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開展實驗室內的質量控制工作;負責研究、引進、驗證、開發本專業檢測新方法、新技術工作;負責標準物質、劇毒、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負責技術資料和檔案的管理;負責檢測事故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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