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生態環境局
- 外文名:Nann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8日
- 現任領導:黃衍全(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和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處理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跨縣(區)、開發區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聯絡對接中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監督檢查縣(區)、開發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市生態環境系統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南寧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指導生態示範創建,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和處置。
(八)負責全市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之外的其他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執法監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具體措施和行動,指導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三)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區域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有關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南寧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南寧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和作戰方案。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建設美麗南寧。
內設機構
人事科
財務科
生態環境監測與應急科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科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科
土壤生態環境科
大氣環境科
水生態環境科
[2019-04-10]
辦公室
綜合科(政策法規科)
自然生態保護科
歷史沿革
1973年,南寧市成立臨時的“三廢”綜合利用小組,開始對邕江河段水質採樣分析,同時對臨江污染源進行調查。
1974年1月,成立南寧市環境保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市環境保護日常工作。
1979年11月,南寧環境保護辦公室升格為南寧環境保護局。
1984年9月,由於機構調整,併入南寧市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委員會。1986年9月,復設南寧市環境保護局。
2019年2月,組建南寧市生態環境局,不再保留南寧市環境保護局。
現任領導
南寧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韋好鵬
南寧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黃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