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根據《南寧市江南區機構改革方案》和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規定。

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區委關於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壯錦大道19-1號海松酒店六樓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城區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城區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開展城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安置、就業創業。配合做好全國軍隊院校成長幹部分流學員的接收安置工作,參與國防動員、兵員徵集、預備役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移交安置統計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開展傷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開展城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協助開展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自治區、南寧市和城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境外我國烈士和外國在華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城區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其他事項

南寧市江南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二層機構江南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南寧市江南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由中共江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江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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