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執行黨的農業和農村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定城區農業中長遠計畫及年度生產計畫,研究提出農業基礎建設方案,上報政府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江南區農林水利局
- 研究:提出農業基礎建設方案
- 上報:政府並組織實施
- 制定:城區農業中長遠計畫
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城區農業、蔬菜、糖料、林業及護林防火、水利及防汛抗旱的業務管理工作。
(三)協助政府抓好農業、農村經濟工作。負責指導、監控城區農村經濟(財務、契約、集體資產及抽樣調查)的管理;負責農業行政執法;負責推廣和指導良種良法,增加農民收入,穩定農村。
(四)負責主要農作物除雜交種以外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農藥、肥料經營許可證核准及年檢。
(五)依照林業法律法規授權或有關規定行使林木採伐管理監督權,包括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年度林木採伐生產計畫建議書;按許可權審批林木採伐,發放採伐許可證,監督採伐和更新作業;受理林權登記申報,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和行使林地使用監督權;在轄區內行使木材運輸監督管理權,包括屬於城區發放採伐證生產的商品材,簽發自治區內木材運輸證;行使轄區內森林植物檢疫、簽發自治區內森林植物檢疫證;行使轄區內森林、林木轉讓和有償使用的管理權;行使轄區內林業行政執法權,實施林業行政處罰(按委託的許可權)權。
(六)在行政區域內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縣級水利行政管理部門的所有行政管理權(含取水許可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及水土保持規費的收繳和城區許可權內水利規劃設計審查等)和執法權;負責轄區內自備水源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收取。
(七)負責城區農林水及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匯總。
(八)負責組織城區轄區內植物檢疫。
(九)負責城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
(十)領導城區農業服務中心和長塘、伶俐、南陽電灌站,青龍江水庫管理所,業務上指導鄉鎮農林水事業單位的工作開展。
(十一)承辦城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南寧市江南區農林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