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江南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南寧市江南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南寧市江南區委、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江發〔2010〕4號),設立南寧市江南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為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江南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壯錦大道19號江南區政務中心B棟0207號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有關國內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新型工業化、城鄉數位化、信息化、旅遊業發展的戰略、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內貿融合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相關問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牽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城區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相關行業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項目節能評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五)指導相關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科技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組織實施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
(七)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八)負責城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促進中小企業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九)統籌推進城區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城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
(十一)負責城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郵電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十二)負責城區工業園區管理,牽頭研究擬訂城區工業園區的布局規劃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區工業園區管理辦法和獎懲措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建設,指導城區承接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產業轉移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及商貿領域信息化發展。
 (十四)擬訂城區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五)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的管理職責,監督實施有關行業標準;按規定對家畜定點屠宰行業和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
(十六)承擔組織實施消費品市場調控和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十七)負責城區商貿、流通服務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商貿、流通行業企業事故防範措施和安全生產檢查。
(十八)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南寧市江南區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南寧市江南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南寧市江南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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