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南寧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南寧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將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的文化廣播電視管理職責和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所屬地區:南寧市
  • 所屬部門:南寧市政府
  • 現任領導:程小華(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文化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播電視事業及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三)管理全市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特色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
(四)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重點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監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經濟運行,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五)負責推進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六)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行業職業教育及人才隊伍建設。
(七)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發展,負責文化旅遊市場經營、廣播電視機構、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旅遊保險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入境、出境、國內旅遊業務管理。指導監督、協調管理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文化、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和旅遊等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九)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大型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進國際及地區航線培育及開發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培育文化創意、動漫等旅遊新產品,推動文化旅遊商品開發。
(十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陣地,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指導推進全市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傳承和傳播。
(十五)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承擔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文物管理等機構業務建設。
(十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查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應急、安全、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考評等工作。統籌協調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組織開展年鑑、地方志編纂工作。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統籌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文化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政策調研工作。協調推進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承擔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負責普法工作和涉外法律事務。負責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統籌協調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三)人事科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行業人才智庫建設、幹部培訓、人才培養和文化藝術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預決算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政資金、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統籌編制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指導資金使用的評審和績效考評工作。監督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五)藝術科
擬訂全市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南寧市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所屬藝術單位的業務發展建設,指導旅遊演藝,促進藝術創作生產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
(六)公共服務科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群藝館(文化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和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服務中心、汽車旅遊營地、旅遊交通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協調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工作。指導文化志願服務。
(七)信息科技教育科(媒體融合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大數據工作,推進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協調推進全市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歸口管理行業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職業教育工作。負責官方政務網站、官方微信、微博運維管理工作。智慧建設和網路信息安全保障、輿情監控工作。
(八)宣傳科
負責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性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指導、監管全市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劇和電視卡通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指導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
(九)傳媒機構管理科
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管全市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對從事演藝和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組織查處上述業務的違規行為。
(十)安全傳輸保障科
負責擬定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有關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推進全市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全市廣播電視“戶戶通"、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工程建設。
(十一)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廣播電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組織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旅遊產業園區、基地和重大旅遊項目建設。指導、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企業發展。協調促進文化和旅遊服務業發展。牽頭協調非公經濟發展。
(十二)資源開發科
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生態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統籌鄉村文化振興和行業扶貧工作。統籌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服務質量標準評定工作。組織培育文化創意、動漫等文化旅遊新產品。負責指導協調鄉村建設、城鄉風貌等工作。
(十三)市場管理科
擬訂全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的實施。監管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文明旅遊工作。承擔導遊隊伍建設、管理和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監測、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擬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監管全市各類營業性演出場所(含營業性劇場)。指導旅遊保險工作,負責全市入境、出境、國內和邊境旅遊業務管理。指導旅遊飯店業、民宿工作。指導旅遊投訴工作。
(十四)市場推廣科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形象品牌推廣戰略及旅遊促進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的國內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協調文化產品、創意產品、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促銷工作。統籌國內區域交流合作。統籌協調各類國內展會的參展參會工作。
(十五)全域旅遊促進科
指導和推進全市全域旅遊、特色旅遊、紅色旅遊工作。擬訂全域旅遊發展規劃和創建廣西特色旅遊名縣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示範區和廣西特色旅遊名縣創建工作,指導特色小鎮建設。擬訂全市紅色文化旅遊發展規劃和協調製定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紅色文化旅遊資源開發、產品建設、人員培訓及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建設工作。負責假日旅遊工作。
(十六)對外交流合作科
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大型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負責國際及港澳台區域交流合作事項,辦理出訪人員的出國(境)手續。統籌協調各類國際展會的參展參會工作。負責全市國際及地區航線培育及開發工作。
(十七)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傳統工藝振興、旅遊商品開發。
(十八)文物保護與考古科
負責擬訂全市文物保護與考古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實施。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事項工作。指導協調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管理國有文物資源。指導、實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中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十九)博物館與文物安全科
指導全市博物館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文物和博物館科技化、信息化規劃並推動落實。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合作。指導社會文物搶救、徵集工作。負責全市可移動和不可移動文物的普查監管和定級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全市文物巡查工作。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劃撥並監督各項經費使用、統計等有關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以及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工作。統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局黨組民主生活會組織協調工作。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撿、監察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 韋娜
主持南寧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財務科,聯繫南寧市藝術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調研員 劉岱青
根據市委安排,抽調到南寧教育園區規劃建設現場指揮部任副指揮長,抽調期間,暫不安排局具體工作。
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李華漢
負責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服務質量標準評定,招商引資,文物挖掘、保護、使用和安全,考古,博物館安全,“三街兩巷”建設、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創建等工作。
分管資源開發科、文物保護與考古科、博物館與文物安全科,聯繫南寧市博物館、南寧孔廟管理所、南寧市頂螄山遺址博物館,聯繫上林縣。
副局長、二級調研員、黨組成員 林慧超
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的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和評價,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監管、國際及地區航線培育及開發等工作。
分管宣傳科、對外交流合作科,聯繫興寧區。
副局長、黨組成員 史勝明
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管,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安全生產,全域旅遊,特色旅遊,紅色旅遊,假日旅遊,文明旅遊,文化旅遊投訴等工作。
分管市場管理科、全域旅遊促進科,聯繫南寧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繫橫縣。
副局長、黨組成員  黎惠光
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事業建設,媒體融合發展,智慧建設,政務網站,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監管,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分管信息科技教育科(媒體融合發展科)、傳媒機構管理科、安全傳輸保障科,聯繫青秀區。
副局長、黨組成員  俞軍榮
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工作,主持局工會、共青團工作,聯繫隆安縣。
副局長、黨組成員  樊琴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公共文化建設管理、藝術創作生產、雙擁等工作,主持局婦委會工作。
分管辦公室、藝術科、公共服務科,聯繫南寧市民眾藝術館、南寧市圖書館,聯繫西鄉塘區。
副局長:張振宇
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白幫良
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保護和使用等工作。
分管非物質文化遺產科,聯繫南寧市民族文化藝術研究院,聯繫賓陽縣。
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喻學文
負責人事、人才培養、幹部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職稱評定等工作。
分管人事科,聯繫武鳴區。
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戴雪清
負責相關檔案和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政策調研、政務服務、行業“放管服”體制機制改革、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和普法等工作。文化廣播電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文化旅遊產業園區、基地和重大項目建設,自貿試驗區(南寧片區)文化旅遊發展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服務業發展,旅遊統計,廣西藝術中心運營績效考評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科、產業發展科,聯繫南寧市少年兒童圖書館,聯繫馬山縣。
二級調研員  李政
負責鄉村旅遊、鄉村振興(“美麗南寧”鄉村建設)、行業扶貧和旅遊廁所革命等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繫江南區。
二級調研員  段曉明
負責國內區域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官方微博、微信、樂游南寧平台等政務自媒體運維管理、北部灣旅遊聯盟等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場推廣科,聯繫南寧市旅遊發展服務中心,聯繫良慶區。
四級調研員  李平
協助分管領導負責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行業標準化和安全生產等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繫邕寧區。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20日,榮獲“全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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