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加快服務業龍頭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2022年1月,《南寧市加快服務業龍頭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正式印發,對南寧市服務業龍頭企業認定方式、認定範圍、認定標準、獎勵措施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加快服務業龍頭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若干政策》中對於南寧市服務業龍頭企業的認定範圍基本涵蓋服務業全部行業,包括限額以上商貿業、規模以上服務業、金融業等35個行業門類,政策惠及面廣泛,但同時規定申報企業必須納入服務業統計庫(金融業除外),年度營收(銷售)額度要達到一定規模,增速也要達到一定水平。如屬於上市企業,獲得全國千百戶等知名企業稱號,擁有自主品牌、商標註冊地在南寧,擁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或自治區監管部門對行業企業評定信用等級A級以上,獲自治區級及以上行政機關授予稱號、表彰獎勵等條件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經濟貢獻突出最高獎300萬元
《若干政策》主要通過經營貢獻、金融發展、創品牌三個方面對獲得認定的南寧市服務業龍頭企業進行獎勵。
經營貢獻獎勵按照企業營收(銷售)額度、經濟貢獻情況進行獎勵,企業營收(銷售)額度越高,經濟貢獻越突出,獲得的獎勵越豐厚,單個龍頭企業的經營貢獻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金融發展獎勵針對的是南寧市銀行、保險、私募基金機構,按照其業務增長速度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
創品牌獎勵規定,只要企業獲得檔案規定的國家級、自治區級品牌,就能獲得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年度對單個企業創品牌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如首次被評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為中國服務業500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服務業中國馳名商標,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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