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南寧市公安局編制。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南寧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政務公開工作有關決策部署和要求,按照《2023年南寧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公開相關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民眾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提升公安機關為民服務的能力。
(一)主動公開情況。2023年,我局通過南寧市公安局網站公開信息2786條,政策解讀34條,向“一中心兩館”(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圖書館、市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開政府信息37份。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我局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在網站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受理機構、受理途徑、受理程式、諮詢電話等。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已全部受理,並依法作出答覆;其中依法公開2件,部分公開1件,不予公開3件,申請人逾期未補充材料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及時調整了南寧市公安局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持續推進南寧市政策法規資料庫內容更新工作,對南寧市政策法規資料庫內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文本實施動態化管理、及時調整失效檔案效力標註。2023年以來我局在南寧市政策法規資料庫對外公布規範性檔案34件,現行有效的為7件,失效的27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積極加強新媒體平台建設,通過微信公眾號、微博、部門網站不斷豐富信息公開載體和內容,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專欄。2023年我局通過微信公眾號公開信息1126條,通過微博公開信息20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