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南寧市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決定

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南寧市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6.08.12由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南寧市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08月12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8月12日
  • 頒布單位:南寧市人大常委會
《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寧市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南寧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於2006年3月24日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6年7月28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廢止《南寧市國有資產管理條例》。
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會員
200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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