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五象嶺景區規劃管理的決定

2006年5月31日南寧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五象嶺景區規劃管理的決定
  • 頒布單位:南寧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5.31
  • 實施時間:2006.05.31
五象嶺位於我市的東南面,面積約1650公頃,森林覆蓋率達87%,以亞熱帶針闊葉混交林為主體,是十分難得的自然景區,與青秀山同為城市的“綠肺”。加強五象嶺景區的規劃管理,對構建生態南寧,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保護五象嶺景區的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造福子孫後代,根據國家城市規劃法律法規關於城市規劃屬地管理的規定,特作如下決定:
一、劃定五象嶺景區保護範圍。五象嶺景區範圍:北至五象大道、建設路,西至銀海大道、東風南路,東至平樂大道(暫定名)、南至玉福路(暫定名)圍合而成的區域。景區周邊劃出相應區域作為景區外圍控制地帶。景區範圍及外圍控制地帶的具體界線由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向社會公布。
二、抓緊編制五象嶺景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景區總體規劃由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景區詳細規劃的編制應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進行。景區規劃應當通過評審、公示等形式,廣泛徵求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景區規劃批准後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對景區規划進行調整的,須按原審批程式報批。
三、嚴格控制五象嶺景區的土地利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景區內亂搭亂蓋、亂埋亂葬,不得新增墓地,不得搞房地產開發。
四、景區內的各項建設必須符合景區規劃要求,並依法履行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原有建(構)築物要有計畫逐步拆遷。景區外圍控制地帶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構)築物,應當符合景區規劃,與景區的景觀相協調。
五、要保護好景區的自然山體和次生林,禁止違反規劃在景區內挖山取土、亂砍亂伐等破壞自然山體和生態環境的行為。因景區建設、安全需要、林木更新、景觀要求確需挖山取土和林木砍伐的,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六、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協調景區的統一管理。市規劃、國土、林業、建設、環保、公安、園林、民政等部門及景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履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景區的規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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