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

2006年11月,根據南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設立“南安市水電站庫區移民工作站”的通知》(南委編[2006]22號),成立南安市水電站庫區移民工作站。2007年9月根據南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南委編[2007]44號檔案精神,更名為“南安市人民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為歸口市國土資源局管理的事業機構,機構規格為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由市財政核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安市人民政府水電站庫區移民開發局
  • 類型:開發局
  • 工作:開展庫區諮詢和移民評估工作
  • 地點:南安市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綜合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協調解決庫區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做好庫區社會穩定工作。
3、負責水電站庫區工程移民的搬遷安置和移民遺留問題處理的業務指導工作。
4、負責協調處理三峽庫區遷入我市的移民有關工作,指導其生活安置、生產、開發的後期扶持工作。
5、負責管理由移民經費開支的移民開發工程項目,督查驗收移民開發工程項目。
6、按有關規定管理移民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對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定和監督庫區各項補償費用的管理使用工作。
7、負責對全市大中型水電站移民及庫區防護等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協調綜合,定期向市政府匯報庫區工作情況。
8、負責對現行庫區移民的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受理庫區移民來信來訪,調解移民安置糾紛。
9、負責總結交流移民工作經驗,開展庫區諮詢和移民評估工作。
10、負責與上級移民機構的聯絡工作,承辦市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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