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泰州重展築子城記》

南唐《泰州重展築子城記》

南唐《泰州重展築子城記》。1955年6月,江蘇泰州北城垣出土了一方南唐升元二年(938)的《泰州重展築子城記》(以下簡稱子城記)石刻,作者是第一任泰州知州褚仁規。泰州古代地方文獻沒有此記文的著錄。在我國的古代城建史上,南唐築城的實物資料幾乎未見有過報導。該石刻記文的出土,補充、修正了泰州築城的歷史,對我國城市建築史的研究,也是一分重要的實物史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重展築子城記
  • 作者:褚仁規
  • 時間:南唐升元二年(938)
  • 出土時間:1955年6月
子城記出土時,完整無缺,由當時的民眾教育館收藏。1958年泰州博物館建立時,移交博物館。因時逾千年,石質風化,末尾處局部漫漶。後在一次搬運時斷成2截,致右下角稍有殘缺。現據出土之初完好時的拓本全文抄錄標點如下:
泰州重展築子城記 蓋聞乾列星曦,斡運三皇之力;坤浮岳瀆,鎮流九禹之功。是知福地會時,神州有主,其為盛矣,可略言乎。竊以當州即漢朝舊海陵制邑也,自丁酉歲仲冬月奉敕旨改為是郡,莫不天文煥舉,光數百載之鎡基:地利顯分,富一千里之黔庶。鹹鹺贍溢,職賦殷繁,可謂水陸要津,咽喉劇郡。以茲升建,為屬勛賢。當今皇帝以仁規早事聖明,素懷廉潔,特飛鸞詔,委授魚符。對五馬而愧此叨榮,向六條而慮其疏失。豈敢以愛憎徇性,豈敢以富貴安身。但緣王事疚心,鼎彝系抱,欲將整齊士旅,是宜固護嚴城。今則上奉天書,旁遵王命,更改舊壘,別創新基。以時之務不勞民,量力而人無倦色。功徒蟻聚,畚鍤雲屯,曾未五旬,儼全四面。其城高二丈三尺,環回四里有餘。其濠深一丈已來,廣闊六步不啻。中存舊址,便為隔城,上起新樓,以增壯貫。仰望而疊排雉翼,俯窺而細甃龍鱗。瑞氣朝籠,祥煙暮集。雖此時之良畫,盡合玄機,在千古之英聲,願標青史。輒刊翠琰,用紀厥功。時有唐升元二年龍集戊戌暮春月二十五日壬申記。知泰州軍州事兼鹽鐵兩監都院使本州都指揮使東都東南東北面都游弈使金紫光祿大卿檢校司空行右監門衛將軍充本州屯田使兼御史大憲上柱國河南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褚仁規
子城記23行,滿行23字,計436字,講述了泰州築城的史實,包括時代背景、海陵縣升格為泰州的時間、升建原因、築城理由、築城經過、子城規模、子城與舊城的關係、記文時間及記文作者官職等。
泰州位於長江下游北岸,黃海之濱,是江海文明發源地。西漢元狩六年(前117)在臨淮郡下,有海陵縣,東晉分廣陵郡置海陵郡,唐初置吳州,武德七年廢,復為海陵縣,五代十國時,“吳乾貞中立制置院,南唐升元年(937)升為泰州。”元、明、清稱泰州,民國元年置泰縣,現為地級泰州市。泰州大致以南唐為界,南唐前為海陵,南唐後為泰州,泰州之名始於南唐。
子城記標題為《泰州重展築子城記》。位於題首的“泰州”2字,為泰州剛剛設立時的稱謂。周在浚《南唐書注》卷一烈祖本記載:“已未升東都海陵縣為泰州,《江南錄》曰‘李昪天福二年(937)丁酉十二月,以揚州海陵為泰州,取通泰之義’”。泰州之前的地名,只能從文獻上見到,並無實物文字留存。子城記上的泰州,是見諸實物最早的泰州地名。從南唐起,泰州之名已越過一千多個春夏秋冬,一直沿襲。
宋代文學家陸游,在他寫的《南唐書》里記載著:“升元元年十一月已未升東都海陵為泰州”。宋代馬令編著的《南唐書》中卻說:“丁酉十二月以揚州海陵為泰州”。宋代地理學家王象之在《輿地紀勝》中稱“南唐升泰州。下注徐騎省(按徐鉉,南唐吏部尚書)文集雲,在李昪升元元年,而江南錄載先主李昪天福二年丁酉歲十月受吳禪讓,以建康為西都,廣陵為東都,十二月以揚州海陵為泰州”,同樣寫海陵升泰州的時間,相差1個月。在子城記上,我們看到海陵縣“丁酉歲仲冬月(按:十一月)奉敕旨改為是郡”。子城記作者是當時的知州,應最為可信,這就印證了陸游的正確,反映出馬令與徐鉉所記載的偏差。
南唐是唐亡後從吳國和平演變而來。此前的吳國,江南15州,江北13州。南唐開國時,保留了吳國舊有的28個州,而在建國僅一個多月後,就將海陵縣升格為泰州,這是南唐烈主的一個重要舉措。
海陵東臨黃海,海岸線長,海水含鹽量高,海邊灘涂的柴草,秋割春生,是天然的鹽場。自漢初吳王劉濞就開始了召喚天下亡命,到海邊來煮鹽,加之又開挖了一條從廣陵茱萸灣向東到海陵的運鹽河。從此,海鹽的生產和運輸,確立了海陵縣的重要地位。唐代全國設十大鹽監,海陵居其首,“唐鹽鐵轉運使在揚州,盡乾利權,判官多至十人,商賈如織,故諺稱揚一益二,謂天下之盛,揚為一而蜀次之也。”揚州的繁華得益於鹽,但揚州並不產鹽,是海陵海邊的鹽,帶來了揚州的輝煌。鹽多,從鹽里得到的稅收就多,對國家的貢獻就大,馬令《南唐書》中認為海陵縣“供億公費,不知限極,烈主喜之,以海陵為泰州。”是很有見地的,符合當時的社會實際。
子城記上上說:海陵縣“地利顯分,富一千里之黔庶。鹹鹺贍溢,職賦殷繁。可謂水陸要津,咽喉劇郡,以茲升建”,再次印證了馬令的記載,還補充了升建的另一個因素是海陵縣地處交通要道。海陵東臨海,南濱江,北接淮,境內水網密布,廣陵到海邊的運鹽河從海陵通過,里下河幾條重要的河流也都匯集到海陵,使這裡成為通淮、達海、連江的水上交通咽喉。從子城記上,讓我們領悟到,經濟的富裕,向國家提供的稅賦多;地理位置優越,交通發達,是建置升格的原因,古往今來,也多有相似。
南唐“以建康為西都,廣陵為東都。”海陵升泰州時,原為海陵縣縣官的褚仁規,也水長船高地升任為泰州知州。諸仁規早年跟隨李昪,是李昪的老部下。李昪任昇州(今南京)剌史時“城隍浚整,樓堞完固,府署中外肅肅有條理”的從政之策,是他效仿的榜樣。在當時中國處於四分五裂軍事紛爭的背景下,為報效烈主,屏障東都,保境安民,使他認識到海陵縣升泰州後的當務之急,就是築城。記文上說“但緣王事疚心,鼎彝系抱,欲將整齊士旅,是宜固護嚴城”。道出了他的心聲,告訴我們為什麼要築子城。
泰州子城,方誌上多有記載。明《(嘉靖)維揚志》上有:“泰州城,顯德五年(958),團練使荊罕儒營州治,增子城,於東北隅更築羅城”;《(萬曆)泰州志》上說“州城自南唐升元年升海陵為泰州,以褚仁規為剌使,築羅城二十五里,周顯德中團練使荊罕儒營州治,增子城。”揚州府志與泰州州志,都認為泰州子城是在後周顯德年間,由團練使荊罕儒“營州治,增子城。”結合上下文,此處的“增子城”不會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而是從無到有。即泰州子城是從後周開始增設的。褚仁規子城記的出土,將泰州子城的上限從後周提到了南唐之前,方誌上關於泰州築子城時間應予修正。
子城記上有“中存舊址,便為隔城,上起新樓,以增壯貫。”表述的是南唐以前海陵縣原來就有子城,此時所築子城不是第一次,而是再次重新構築;並在原子城的基礎上進行了拓展擴大。
南唐之前,海陵縣屬於吳國。吳國施行的是“休兵息民”國策,其間海陵縣未見有特別的變故,估計海陵縣在隸屬吳國時不大可能新築子城,也就是說,南唐以前海陵縣的子城,不當是吳國時才有,而可能是比屬吳國更早時的唐代。唐代城市實行里坊制,在城裡設坊,泰州博物館收藏的10多方唐代墓誌中,已發現有常樂坊、社父坊、大寧坊、禎實坊、元履坊等坊名,估計唐代海陵縣已經有城。結合出土的子城記,我們能更有把握地認為:海陵築城的最初時間,不是南唐,不是吳國,而是唐代。
子城一般是指大城中的小城。在我國古代,國家的都城和地方上的州城與縣城,往往建有大小不等的外內二道城。外邊大城又稱“羅城”,里內的小城又叫“子城”。子城是治所的所在地。海陵縣升格為泰州,是作為南唐東都屏障。泰州的城,對於南唐國家安全有著重要的戰略地位。原為海陵縣縣令的褚仁規,在海陵縣升格為泰州時,升任泰州知州。知州所在的子城,是城市防衛的重點,也是知州身分的標誌。子城記上“但緣王事疚心,鼎彝系抱,欲將整齊士旅,是宜固護嚴城。”道出了新知州重展築子城的動機。
南唐泰州重展築的子城,“其城高二丈三尺,環回四里有餘。其濠深一丈已來,廣闊六步不啻。中存舊址,便為隔城,上起新樓,以增壯貫。仰望而疊排雉翼,俯窺而細甃龍鱗。”在子城記上關於子城的高度、長度,城外城濠的深度、寬度交待得一清二楚,同時還有與舊子城的關係,在新展築的子城裡,保存有原來舊子城的城址,新、舊子城之間形成一座隔城。為增加新建子城的氣勢,又在城牆上面建起了城樓。
子城建好後,諸仁規很為得意,對城的形態大加了讚美,從城下抬頭望去像是展翅的鳥翼,而站在城上向下一看又像是磚砌的長龍,形象地告訴我們,重展築的子城,在泥土夯築城外包有城磚,城上建有城樓,高大雄偉,這當是泰州自漢代建縣以來最為風光的城市建築。就當時中國所有的小國城市而言,恐怕也是第一等的城池。在我國的古代城市的歷史記載與考古工作中,尚未見有五代十國時第二個這樣的子城資料。子城記不但對於泰州子城的演變,而且對我國地方城市歷史的研究,都有很高的文物價值。
南唐烈主立國之初,實行保境安民政策,提倡節儉,知民厭亂,讓民眾賴以休息。褚仁規築子城時,採取了“以時之務不勞民,量力而人無倦色。”從上年開工,到升元二年暮春月,利用冬末春初的農閒時節,召集民眾,手挖肩挑,不到50天,就築好了子城。記文中“功徒蟻聚,畚插雲屯,曾未五旬,儼全四面”。當是築城時的生動記述。
子城記最後為諸仁規的十多個官職,有職事官,有散官官,有勛級,還有封爵等。對研究唐、宋之間五代十國時的官制,也有參考價值。子城記上褚仁規的第一個官職是“知泰州軍州事”。唐代剌史為一州行政長官,天寶時改州為郡,剌史改稱太守。“宋初革五季之患……分命朝臣出守列郡,號權知軍州事。”宋代的權知軍州事,當源於南唐。
海陵升泰州時,治所設在海陵,同時在海陵南5鄉設定泰興縣,又將鹽城、興化劃屬泰州。黃海以西,鹽城、興化以南,長江以北,江都以東全屬泰州。新任的泰州州官褚仁規,官階升了,管轄的範圍大了,前程似錦。他對烈主充滿了無限的感激之情。然而使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任知州3年未滿,就被逮捕入獄賜死。其原因有說他貪殘,也有說被人告黑狀。馬令《南唐書》諸仁規傳:“褚仁規,字可則,廣陵人也。始為軍中小吏,勤乾敏給,可被繁使,累除右職,出為海陵監使。海陵民好爭訟,吏多不能直,乃以仁規兼縣事,所部魚鹽竹葦之地,財用所出,國家每有大役,常賦不能給,仁規使行視民家所有舉籍取之,事訖則以次償備,罔有逋遺,故民不甚怨,而供億公費,不知限極,烈主喜之,以海陵為泰州,不移治所,政亦如故。”從中我們發現褚仁規當初治理海陵很有作為,對泰州升格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沒有褚仁規,海陵未必就能在南唐開國之初就升格為泰州。在子城記上我們看到,諸仁規“對五馬而愧此叨榮,向六條而慮其疏失。豈敢以愛憎徇性,豈敢以富貴安身”的記載,字裡行間反映出他剛剛上任壯心不已,而又特別謹慎、廉潔的從政心情。海陵縣升泰州之初,此人並不是個貪官、惡人。在泰州的歷史上,先有了州建南唐,才有了後來的文昌北宋及明、清泰州的繁榮。因此,泰州不能輕意忘記歷史上的第一位知州諸仁規。一千多年前的泰州首位知州,究竟該如何評說,筆者不敢妄為。面對子城記上他親手撰寫的文字,讓人感慨多多。
子城記上還有多個避諱用字。文中的 “浮”字,缺最後的一橫,可能是避吳王楊行密的父親楊付(付下有心,電腦缺字,付跟夫同音)之諱;“民”字缺右下彎勾,可能是避唐王李世民。褚仁規官職里的金紫光祿大夫被改成金紫光祿大卿,御史大夫改為御史大憲,也當是避夫音之諱。
子城記楷書,勁健清秀,柔中有剛,文字流暢,言簡意賅,有用典,有敘事,善用駢文,講究對仗,算得上是千年前的一篇記文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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