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舉,依考生之地域而分南北卷,實際是分配解額,而不是字面理解的兩套卷子。南卷是對北方各省會試試卷的統稱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卷
- 讀音:nán juàn
- 出處:明清科舉
- 定義:是對北方各省會試試卷的統稱清
nán juàn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北卷》:“今制,科場分南卷、北卷、中卷。”原註:“《實録》: 洪熙 元年八月乙卯,行在禮部,奏定科舉取士之額,南士取十之六,北士取十之四,後又令南北各退五卷為中卷。”
阮葵生《茶餘客話·中卷》:“按 明 洪熙 元年,會試取士,不過百名,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廣 、 廣東 、 應天 、 松江 、 蘇 、 常 、 鎮 、 徽 、 寧 、 池 、 太 、 淮 、 揚 十六省府並 廣德 一州為南卷。” 清 阮葵生 《科名盛事》:“ 康熙 壬子, 韓慕廬 以南卷置第二。”參見“ 南北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