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合作圓桌會共同主席新聞公報是由國際組織在2015年09月26日,於紐約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南合作圓桌會共同主席新聞公報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15年09月26日
- 生效日期:2015年09月26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紐約
2015年9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共同主持召開南南合作圓桌會。會議是在聯合國發展峰會舉行期間和2015年後發展議程剛剛通過的重要時刻舉辦的一次重要會議。孟加拉國、貝寧、丹麥、厄瓜多、埃及、印尼、馬來西亞、尼泊爾、奈及利亞、巴基斯坦、薩摩亞、南非、烏干達、尚比亞等國領導人,巴西、哈薩克斯坦、馬爾地夫、沙特、辛巴威等國元首代表,以及聯合國開發計畫署、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聯合國亞太經社會等國際組織負責人出席會議。
過去幾十年以來,開發中國家積極探索符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開發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改變了全球政治經濟版圖,促進了全球經濟治理變革,推動了經濟全球化進程。
當前,全球落實千年發展目標取得重要進展,但落實情況並不平衡,特別是在脆弱國家。國際社會應進一步加強國際發展合作,籌集更多發展資源,建立更加有力的發展夥伴關係,創造良好有益的國際發展環境,幫助開發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
聯合國發展峰會通過了具有歷史意義和變革性的2015年後發展議程,為各國提出了更具雄心的發展目標,也為國際發展合作提供了新機遇,受到各方歡迎。國際社會應堅持南北合作在國際發展合作中的主渠道地位,鼓勵已開發國家兌現官方發展援助承諾,特別是將國民總收入的0.7%用於官方發展援助,其中用於支援最不已開發國家的官方發展援助應占其國民總收入的0.15%-0.2%。發展夥伴應至少將官方發展援助的一半提供給最不已開發國家。
南南合作應該繼續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信、合作共贏、團結協作等原則,幫助開發中國家走出公平、開放、全面、創新的發展之路。
各國應加強發展理念和經驗的交流,深化巨觀經濟政策協調,使貿易投資服務於開發中國家人民。建議各國重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互聯互通,共同從全球價值鏈中受益。各國應重視發展綠色經濟,加強環境保護,打造南南合作的高質量旗艦項目,包括通過“一帶一路”等倡議,用好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等融資平台,激發合作潛力,展示合作活力,實現聯動發展。
國際社會應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改革,鞏固多邊貿易體制,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提高開發中國家,特別是最脆弱國家的代表性和發言權,實現世界經濟強勁、持久、平衡、包容增長。當前世界經濟成長緩慢,低於預期。各國應加強巨觀政策協調,解決國際金融危機暴露出的結構性、長期性問題,支持經濟復甦,減少有關政策對開發中國家的負面溢出效應,支持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都實現發展,特別是脆弱國家實現發展。
聯合國為推動南北合作、促進南南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期待聯合國各基金、方案、專門機構和其他實體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大對南南合作的投入,在政策協調、戰略研究、知識共享、技術支持、能力建設等方面向南南合作提供更大支持。
南南合作在落實“伊斯坦堡最不已開發國家行動綱領”、“小島嶼開發中國家薩摩亞路徑”、“內陸開發中國家維也納行動計畫”等全球發展框架方面發揮著重要的補充作用。南南合作是人力資源和生產能力建設、技術支持、經驗交流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在健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農業、環境、科技、貿易投資等方面。發展夥伴應支持設立技術銀行、科技創新機制以及最不已開發國家投資促進機制。
南南合作是南北合作的補充而非替代。儘管南南合作面臨一些複雜挑戰,但在實現2015年後發展議程設定的發展願景方面可以發揮很大潛力。南南合作可以幫助開發中國家尤其是最不已開發國家、內陸開發中國家和小島嶼開發中國家應對發展挑戰,提供最具針對性和借鑑意義的解決方案。開發中國家加強緊密合作有助於促進開發中國家間的貿易和資金流動,增強科技能力,促進經濟成長,因此將成為支持2015年後發展議程的主要途徑之一。
與會各方感謝中國為此次圓桌會議發揮的領導作用,感謝聯合國秘書長對南南合作的高度重視,感謝聯合國特殊處境國家辦公室為會議實質性工作和後勤安排提供的大力支持。各國領導人同意今後適時再次舉行類似的會議,共商南南合作大計,推動2015年後發展議程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