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辦事處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現公布南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內容涵蓋南區辦事處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南區辦事處根據《條例》及省、市有關檔案要求,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公開制度,拓寬公開載體,規範公開形式,加強學習培訓,強化督促檢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在我區全面有效貫徹實施。
(一)信息公開機制不斷完善。大部制改革後,結合工作實際,及時調整充實區政務公開工作聯席會議成員,積極研究解決政務公開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政務公開的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審查領導責任制、責任追究制、保密審查責任制、發布協調機制,明確信息審批層級管理責任,確保信息公開準確及時、高質、全面。印發《2012年南區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推進財政預算決算、食品安全等9大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不斷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規範信息公開的程式、時效,統一全區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文書的答覆格式,做到依法公開。
(二)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加大。圍繞區辦事處中心工作,最佳化網站管理,豐富網站內容,強化信息發布、網上辦事、政民互動等功能,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加強信息審核力度,力求準確、及時發布政府信息。深化以用戶需求為導向的服務理念,不斷完善“互動服務”、“投資服務”、“民生服務”欄目,做好“南區新聞、南區視頻、中山新聞、政務公開、區長信箱、平安中山、知名品牌、招投標信息、招投標公示、網上諮詢等主要板塊的內容保障。同時,極力做好公開後輿情跟蹤,對易於引發炒作的情形,及時發布正面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三)信息公開渠道不斷拓寬。通過中山電視台、電台、中山日報、中山商報等市內主流新聞媒體發布有關公告。與省內媒體合作,開展南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報導。積極參與中山電台舉辦的“周五民生”欄目,關注民生,為民排憂解難。充分發揮檔案館政務信息資源匯集的優勢,不斷拓展社會服務功能,完善已公開現行檔案和開放檔案查詢服務,方便民眾查找信息。充分發揮“企業之窗”的作用,加大對企業政策宣講、業務指引的力度。
(四)信息業務培訓不斷加強。組織舉辦全區文秘業務培訓班,各部門、社區分管領導及文秘參加培訓,重點對政府信息公開、公文寫作、辦文流程等進行培訓,使各單位充分認識到政府信息的重要性,切實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加強與市委、市政府等上級部門聯繫、交流,了解、學習政務公開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積極參加相關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是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公開。2012年,僑鄉南區網站主動公開南區新聞213條、南區視頻新聞36條、公文125條、人事信息9條、招投標信息34條、招投標公示20條。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平均每天點擊量258次。二是通過政務信息公開欄公開。2012年,《南區通訊》、《大事記》各印發12期,於機關辦公大樓政務信息公開欄公開。各社區在社區信息公開欄主動公開社區工作情況。三是通過辦證視窗公開。利用二樓辦證視窗的公示平台,放置省市區的政策宣傳冊,方便民眾閱覽,年累計派發宣傳冊1600冊。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2012年,共受理市民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633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527次,網上諮詢(區長信箱、辦事諮詢、投訴建議)106次。諮詢的主要內容為投資服務、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市政設施建設、行政審批事項、社區工作、學生入學、積分入戶等方面的問題。諮詢均有回覆,未發現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投訴。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區辦事處堅持為民、便民、利民的原則,將政府信息公開經費支出納入年度預算。2012年,我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因不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提出的行政複議案件0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2年,我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信息發布不夠及時、內容不夠規範;二是隊伍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針對存在的問題,將抓好如下工作:
(一)深化公開內容,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按照依法及時公開、規範公開的原則,注重公開信息的全面性。擴大公開範圍,注重時效性,在規定的公開時限內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突出公開重點,把政務公開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民眾反映最強烈、社會影響較為廣泛的問題上,抓好重點部門、重點事項和重點環節的政務公開,保證政務公開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加強學習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加強對各單位的指導和經驗總結,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示範帶動作用,適時通過經驗交流會、現場工作會議、調研考察等形式開展工作交流。積極參加相關業務培訓,組織與其他鎮區或單位進行交流、學習,加強各業務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政務公開水平。
(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與區監察室、綜治維穩辦、社會事務局等有關單位對照《條例》及《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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