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之間圍繞改革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加強南北雙方的經濟合作等問題所進行的談判和鬥爭。
發展概況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南方國家大都是北方國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長期處於貧窮落後的狀態。戰後,廣大南方國家雖然取得了政治獨立,但經濟狀況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在國際經濟體系中仍處於不平等地位。他們要求發展獨立的民族經濟,鞏固已經取得的政治獨立,在國際經濟體系中取得平等的地位。1955年萬隆會議通過決議,明確提出大小國家一律平等,在相互尊重國家主權和互利的基礎上實行經濟合作。從60年代中期以來,南北關係中經濟合作逐漸成為南北對話的主要內容。
3個階段
①60年代,第三世界國家開始通過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和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組織和發動變革國際經濟舊秩序、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鬥爭。他們主張從掌握自然資源主權和確定原料價格入手,發展民族經濟,要求已開發國家從第三世界國家增加進口,並給予特殊的關稅優惠,從而為“南北對話”拉開了序幕。1964年在聯合國第一次貿易和發展會議上成立的七十七國集團,在“南北對話”中發揮了先鋒作用。②從70年代初開始,南方國家在國際經濟領域中的鬥爭進入新的階段。1973年阿拉伯產油國家的聯合行動,促進了開發中國家在經濟領域的聯合行動。1974年第六屆特別聯大通過了關於《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和《行動綱領》,標誌著南北關係問題提上國際議事日程。南北對話內容涉及原料、貿易、技術轉讓、國際貨幣金融等各個領域。第三世界國家提出全面系統的改革國際經濟關係的綱領和行動原則,並深入到國際經濟結構和體制的改革,擴大和加深了“南北對話”的範圍和深度。1975年12月,19個第三世界國家和8個已開發國家舉行了首次國際經濟合作會議。1981年10月,在墨西哥坎昆城召開的“國際經濟合作和發展會議”是南北對話的一次重要高級會議,有14個開發中國家和8個已開發國家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參加。③進入80年代以後,南方國家經濟發展面臨貿易、債務和國際金融諸方面的巨大困難,第三世界國家在繼續推動南北對話的同時,連續召開南南會議,把重點轉向加強集體自力更生、實現南南合作方面。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國際格局發生了巨大變化,蘇聯和東歐國家相繼發生持續性經濟混亂和社會變革,國際經濟舊秩序所遺留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第三世界國家和已開發國家之間的經濟差別和不平等依然存在。
重要意義
南北對話是解決南北矛盾的重要環節,其主要內容是經濟合作和變革現存的不合理國際經濟秩序。在對話中,第三世界國家提出的綱領是:在國際經濟關係中實現主權平等和經濟獨立,讓各國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並與其他國家一道,平等地參與和制定有關國際問題的決定。具體要求包括:①行使經濟主權。②改革國際貿易制度,消除不等價交換,取消已開發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實行普惠制,改變貿易條件。③改變第三世界國家在國際金融中的無權地位,要求已開發國家增加發展援助和改善援助條件,減免債務,建立公平的國際貨幣制度。④保護海洋資源。⑤改革國際經濟結構,促進國際間的技術轉讓。
在推進南北對話過程中,歐洲共同體國家推行現實主義的、開放的南北政策,支持和參加南北會議。對第三世界國家實施普遍優惠制度,在國際貿易中第一個實行“非互惠”原則。3個《洛美協定》的簽訂為南北關係開創良好的先例。 加強南北對話,進行南北之間的平等合作,不僅對開發中國家有利,而且對已開發國家也有利。由於經濟的國際化日益加強,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只有在平等的基礎上實行有效的合作,取長補短,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才能夠達到世界的共同繁榮。